然而,自汉以来,礼制堕废。郊庙之祭,人主多不亲行。至唐中叶以后始定制:于三岁一郊之时,前二日朝享太清宫、太庙,次日方有事南郊。宋因其制,于第一日朝享景灵宫,第二日朝享太庙,第三日于郊坛或明堂行礼。
告祭如此,正祭又如何呢按宋代制度,太庙岁以四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荐食荐新,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但宋代的正祭为常祀,虽祫禘大礼,亦命有司摄事。累朝惟仁宗嘉祐四年十月亲行祫禘礼一次而已。宋人对此是有些不满的。
富弼在《上仁宗乞亲行祫禘大礼》中说:国朝崇奉祭祀,严而不渎。每三岁天子必亲行南郊之祀,其于祀天之道可谓得礼。独于宗庙,只遣大臣摄行,时享而已,亲祀未讲,诚为缺典国史所书亲享太庙,大率皆郊前之祭。然此乃告祭”;蔡襄也曾批评仁宗:“周制,四时享亲之礼有九。今寺观则车驾一岁再临,未尝荐献宗庙,非奉先教民意!”宁临幸寺观而不荐献宗庙,这确实违背了传统的宗法精神。
赵昺觉得既然儒者们感受到了礼制的变化,却又为何没有坚决反对,而是采取了妥协的态度呢他当然不会相信祭祀制度的变化只是表面上的变化,其中定然有深层次的东西在其中。现代人只要学过几天政治的人就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道理,因而他觉得‘礼’,既然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便是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有着密切联系的。
果然在赵昺的百般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