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特别是其岛屿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各国对岛屿的争占日趋激烈,试图以岛屿为基点主张更宽广的海域包括获取并拓展大陆架范围,以获得更多的海域资源,为此,日本试图在中国力量进一步上升前,利用美国亚太战略再平衡之际有求日本协助的境况下,借重美国,妄图进一步地非法霸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出现了日本政府“国有化”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行为和措施,目的是体现所谓的“管理”或“管辖”并向国际社会宣示“主权”,争取在今后可能的国际司法判决中获得“有利”的因素,因而中日间针对钓鱼岛问题的对抗措施不断升级,严重影响了区域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一:钓鱼岛的地理及其问题由来
钓鱼岛列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由五个岛屿和三块岩礁组成,即其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以及北小岛,南屿、北屿和飞屿等岛礁组成。钓鱼岛问题爆发源于 1968 年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新成立的“联合勘探亚洲海底矿产资源协调委员会”赞助下,由以艾默利为首的多国地质、海洋学家,勘探黄海、东海海域后,在1969 年,针对东海的物理勘探所出具的勘测报告,该报告有关东海石油蕴藏的乐观估计,在沿岸各方造成震撼。中东海蕴藏巨大石油资源的假设或预测,在中日韩之间引发了一场钓鱼岛主权归属及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争议。
二:解决好钓鱼岛问题就是维护中日关系大局
回顾 2012 年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问题的应对往来,日本挑事在先,中国应对在后,但斗争的主动权正在越来越多地转到中国一方,日本反而日益陷入被动。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与中国外交方面坚持原则、措施果断分不开。针对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严重威胁我主权的一系列无理举动,一些学者视之为“闹剧”,是无聊政客在“刷人气”、“博选票”,主张“以中日友好大局为重”,注意“中日关系不能被石原绑架”,甚至提出“中日都要防范极端分子挑事”。但中国外交方面认识到日本这次在钓鱼岛挑事的严重性,对日本的每一个动作都毫不含糊地严肃回应,表明决不退让的坚定立场,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
2012 年上半年中国在处理外交问题上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取得了一大进步。中国外交最主要的变化是,从理想回归现实,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在对日外交方面,既主张维护大局,又注意解决实际问题。所谓“大局”不是空洞抽象之物,而是由许多的具体事物组成的。不解决好这些实际问题尤其影响深远且重大的问题,则难以维护大局。所以,不能因顾虑一时的影响而对解决实际问题犹豫不决,不能总想着牺牲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