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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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吉姆餐厅。
“theres a port on a western bay,
and it serves a hundred ships a day,
lonely sailors pass the time away,
and talk about their homes……”
一曲《布兰迪(你是个好女孩)》通过音响回荡在一间颇具美式乡村风格的西餐厅之内。
农场风的沙发,空气里都残留着玉米奶油浓汤的香气。
一杯咖啡搭配上刚出炉的小饼干,很惬意。
“港岛这边英式、法式和意大利餐厅都很多。但美式餐厅就很少。”
林清霞捏着小饼干,嚼碎后抿一口美式咖啡,“这里没有英式的拘谨,法式的繁琐,意式的情调,但是却有一种懒散和随意。我之前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就喜欢上了美式乡村风格。”
“林女士在美国生活过那怎么又回来了呢”
高丽红很贴心的捏了一片饼干沾了沾糖,“祖哥——”说话间,纤细修长的玉指递到吴孝祖嘴边。呵护的好似在照顾孩子。
好一个贤妻良母的小婊砸。
高丽红的手指很细很长,郁郁葱葱水灵灵。
“美国在好也不是家。异国他乡罢了。”
林清霞淡淡轻瞥了一眼很亲密的高丽红,恢复了几分三十岁女人的成熟。她还没到为了吴孝祖争风吃醋的那个地步。
经历过几段刻骨铭心,在软弱的女人也会懂得感情这两个字的沉甸甸。
不吝啬、不强求、不违心、不放流。这是三十岁的文艺女青年林清霞如今对待感情的态度。
她不同于十八九二十岁的小女孩,她们可以去争,去抢哪怕去撕逼!比口技!比腰力!比腿劲!比咪咪!为了感情一往无前。
三十岁的女人,更懂的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人生中,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可以了。她承认对于吴孝祖有好感。但这并不全是男女之情。
年轻时,她喜欢叛逆与帅气。
懵懂之后又追求才气与帅气。
再大一点,开始喜欢成熟与帅气。
如今,她只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当然,如果能帅就更好了。貌似任何女人都不反感另一半长得帅吧比如老王,她就觉得男友港岛第一靓。
对林清霞来讲,吴孝祖不是她的归宿。
最起码年龄上就如此。女人都渴望成为公主。但与吴孝祖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会变成小后妈。
电台里电波的传递,他是浪子!
电台里铿锵的传播,他是才子!
电台里淡淡的传销,他是堂堂正正,浪子回头的大丈夫。
吴孝祖给林清霞的感觉非常好,从两人蓦然回首对视,到人流间微微一笑,再到维多利亚港的淡淡相处。每一次,她都有一种觅知己的愉快。
这种感觉有时候无关情爱,亦与爱情无关。
你说了,我懂了。
文艺女青年们管这种叫:蓝颜知己。
没错,就是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蓝颜知己。民国时期,王庚将军的媳妇就有这种蓝颜知己。
“青霞,我这样称呼你不介意吧”吴孝祖手臂被高丽红用力压着,这感觉老王还真没给过。
“总比林女士要好听。”文艺女郎话轻描淡写的就捎带损了一下长腿酥胸抖m妹。你想想,后世能上一趟厕所就可以写出三篇文章的女人,能斗不过一摸就流汤的高丽红
她这种情况,林清霞十几年前就经历过了。
“我实际上有部戏想邀请你。不过之前施小姐讲你暂时不接戏,所以一直没好意思开口。”吴孝祖开门见山,哪有一丝意思不好意思的样子。
他这两日一直在筹备新戏,港岛的电影市场让他有一种目不暇接,时不待我的感觉。
《雨夜屠夫》与《一个字头的诞生》让他摸索到了一点自己的电影风格。不要觉得重生人士是十全大补丸。
你让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