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江湖·春秋 第一章 漫漫黄沙,星河璀璨(第1/3页)
月溅星河,是眸中的颜色。
四下起风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风沙。风与沙是一对炽热的恋人,所以在夜晚它们缠绵得愈加激烈。
这里除了荒凉黄沙之外还有一群荒唐的闲人。
狄云枫可以是荒唐的人,但绝不会是个闲人,因为他手里边儿紧握着一把刀,刀似扶桑引来的倭刀,长有三尺半,两指宽。
这是吃饭的家伙,能要人命,也能保护自己的命。
狄云枫坐在狼烟风沙口,尽管他带着斗笠并用厚实的粗布裹着脸皮肉,但风沙还是拼了命地往眼缝里钻去。即使如此他也不好闭眼,因为这是他的任务,与他握着这把刀有接连的关系,为了生存,为了银子,最后才是保护一方水土。
嗤,这年头好人活不长,多管闲事的人也死得快。
狄云枫取下腰间糙羊皮袋子,里头装的是酒,辣到流眼水的生酒。这种酒够劲儿又便宜,最大作用还是提神醒脑。他扯开围巾,露出那张两片干裂的嘴唇,趁着还未染上黄沙赶紧灌下两口酒,甚至还未吞下便又将围巾重新裹上。
“咕噜咕噜”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无事,没扯酒嗝儿,没上红脸,没冲酒劲儿,也没流眼泪。
一月前狄云枫刚到北疆时,喝了三口这样的生酒,前半夜大哭,后半夜跑肚子,连续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过现在……现在他习惯了这种味道,甚至觉得这苦烈之酒索然无味。
人总会去习惯,随之去适应,无非时间长久。
狄云枫是个江湖杀手,刀口上舔血的人,这卖命的职业不得不让他去适应周围环境,这劈头盖脸地黄沙,这烈如毒药的生酒。
这时,一个裹着粗布青衣之人迎着风沙走来,他与狄云枫一模一样,刀,酒袋,斗笠,围巾……他也不是个闲人。他走到狄云枫身边道:“我提前来不是换班,来陪你坐坐。”
他是狄云枫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云枫也没打算交朋友。
杀手没有朋友。
所以他只能算是狄云枫的老乡,西南来的,川人,叫谢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云枫还要大上一岁。狄云枫未瞧他,自顾将眼睛闭上,此处关口只需要一双眼睛亮着就够了。
谢立也不老实,他躲在狄云枫身后挡着风沙,然后取出自己的酒袋仰头畅饮,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镇上“康家酒坊”里卖的,二两银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们来黄沙镇卖命,一个月的工钱有二十两,换算起来就是十斤青果酒。还不够他喝上两天的。
谢立终于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云枫摇了摇头却没说话。
谢立依旧笑:“狄老弟,你莫这么抠门呀,谁都晓得你银子吃得紧,你说你屋里没有爹娘又没有婆娘,留着钱干啥子做咱们这一行的,啥时候遭死都不晓得,反正银子又带不进土里,干嘛不拿出来耍得欢快些”
他说了一大片话,才搡着狄云枫讨要道:“借哥儿几两银子买酒吃呗”
这才是谢立的目的。
狄云枫依旧摇了摇头,并站起身,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一言不发地往镇口走去。
到点儿了,该他休息了。
谢立没讨着好处,即刻漏出一副恶狠嘴脸,嘴里细念叨:“不看是个短命鬼,还是个铁公鸡,该要遭妖怪吃!”
尽管风沙呼啸,但狄云枫还是听到了咒骂,且听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间将谢立的嘴巴割下。可实在没必要,因为他习惯了不说话,习惯了寂寞,也习惯了别人的冷言冷语。
干这一行儿的,本就没有什么好口碑。
狄云枫的确没有亲人在世,但他就是要存钱,他认为拿这些钱去拯救一只流浪狗也要比给谢立买酒喝来得有意义。
狄云枫依稀记得在小时候一位老学究教过他几天书,说人不仅要诚实善良,还要懂得感恩,勤劳节俭乃为人良品。
可世道与理想总有偏差,乱世之中少有良品人。狄云枫更算不上,因为他撒过很多慌,杀过很多人,所以他现在除了勤劳节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可拥有的品质了。
狄云枫顺风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