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李恒打了个电话,我对他说我不怕,我一定会跟他一起去面对。哦,但前提是,他也愿意与我站在统一战线。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于是我听见了梁静茹的歌,《勇气》。这个把爱情唱得深入人心的女子,我还真的是有少许佩服。
“瓷萱。”手机里的李恒开了口,“如果哪天你觉得我不好,觉得我很糟糕,你就立刻离开我,听到了吗?”
我文绉绉地说了一句:“这世界上没有谁是完美的。李恒先生,我爱你。”
是的,我说我爱他,我恬不知耻地说出了我以往最痛恨,最鄙视的三个字。
他说:“我也爱你。”
我也爱你。
嘴角上扬,微笑。
为了不愧对于那三个字,我用花剩的五百块钱抽出了三百给李恒先生买了一堆礼物。可事实上,除了一精致的沙漏,我买的,全都是吃的。嗯……能吃的最实际了!
我把那一堆东西递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瞥了一眼问:“多少钱?”
接着我瞬间把那袋超重的东西塞给了他,把手放到口袋里,说:“你一定要把它们全部吃完,这些都是我满满的心意。”
行了行了,我自己都觉得肉麻。
他一下子变了脸色,快速把唇凑到我脸上亲了一口。
不知道是我脸皮越来越厚还是我已经对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我的脸没有热也没有觉得慌张,我镇定地看着他,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说:“李恒,你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起初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对你有所在意,但后来确确实实觉得,离开你很难做到,所以再来一百个方绮我也不怕,再来一百个你妈给我撒钱我都不走。你知道吗?如果你知道的话,千千万万不要做对不起我的事情。”
“好。”一个字,简洁明了。
可事实上,我的心还是没有我的话这么坚定,像方佳说的那样,我是斗不过方绮的,因为她的计划太过周密,她根本不会给我一点预知的机会。
当她龇牙咧嘴地把一杯水倒到我身上后落荒而逃的时候;当她在洗手间里后者只为让我看见镜子上用口红写出来的“瓷萱小妖精”之类的大字的时候;当她阻止了我所有的工作机会的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但再怎么说,我已经懦弱过很多次了。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坚强。最好,比她更强势。
偶尔我也会从她口中得知李恒的光彩。他越来越厉害,在商业上已经小有成就,他被众多企业家信服,常常会上报纸。方绮总是会很骄傲地说:“他可是我未婚夫!”
我不跟她计较,方佳说了,她从小就有病。
但有一天,我被李恒先生拉去挑新衣服,去做头发,穿得艳丽惊人坐在他的豪车上。我那时想着,自己总算也能趾高气扬一回,他却说了一句让我恨不得跳车的话;“陪我去参加宴会吧。”
那语气分明是陈述的。
宴会?宴会不就很多富人很多记者吗?他带我去不仅会毁了他还会搞砸那所谓的宴会!
“我不要,我要下车。”说着我正要解开安全带。
“你试试。”他扬嘴看着前方说,“这里是高速公路,下去吧,没命了可别怪我。再说了,这种场面你不是迟早都要领教的吗?噢,我忘了说,今天是洛言生日,他叫我把你带去。”
还没等我说点什么,车子已经停在了金光闪闪的酒店门口。这与平常的我格格不入的地方,很庆幸我现在就这样近距离地直视着它,这无疑让我满足了自己突然冒出的虚荣心。
洛言穿着正式也是不用质疑的,他的生日宴会,作为主角的他怎么可能不金光闪闪?
他微笑,端着红酒优雅地走了过来,看了我身旁的李恒一眼又把视线转移到我身上,打量许久开口:“瓷萱小姐,和您这么美的人儿交朋友真是我的荣幸。”说完他把红酒递到我面前。
我学着他的优雅,憨笑接过,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说:“谢谢寿星大人您的夸赞,小女子永生难忘。另外,祝您生辰快乐,万事如意。”
“装,接着装。”李恒挑眉看着我们俩,嘴边也有少许笑意,“那我也来参与好了。祝洛先生家族事业越来越好,永在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