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十五年,八月。
在经历了长达两年之久的干旱,以及朝廷的赈灾不力之后,河东、河南、山南三道终于是爆发了大规模叛乱,随之而来的,则是数以百万计的难民逃亡四方。
中都丰京,晋朝根本之地。
丰京四周已经聚集了超过五十万的难民,朝廷一方面开仓赈灾,一方面则是加派士兵严守丰京城九门,严禁难民涌入城内。
难民群中,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此时躺在地上,双眼望着天空,脸上神色呆呆的,有些出神,他叫做李狗儿,河东道至州毕县小李村人,自小跟着父亲给大户人家种田打杂,虽然累点苦点,但也能吃上口饭,勉强保住性命,不至于饿死,可惜这种生活,如今对李狗儿来说,都已经成了奢侈。
两个月前,河南兴州巨富刘志恒,自称天尊下凡,散尽家财,聚众叛乱,响应者云集,他们穿白衣,染白发,号称白巾军。
叛乱的规模越来越大,很快便是波及到了河东,各地官府镇压不住,只得收缩兵力死守各州主要州治城市,至于那些乡野村民的死活,也只能求苍天保佑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李狗儿跟着父亲一路南逃,艰苦步行了将近二十天,终于是来到了丰京,虽然他们不能进城,在城外的荒野挨饿受冻,但至少这里没有战乱,性命暂时可以得到保证。
哎!
李狗儿叹气一声,双眼闭上,记忆翻滚,脑海里闪过一道道画面,有飞快疾行的汽车,高楼大夏......
附身在这个叫李狗儿身上已经整整五年了,不算很长,却也不短了,胡翔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名字,五年的时间,自己吃尽了苦,受尽了累,对于从小养尊处优惯了的自己,这种生活,简直是痛不欲生。
胡翔想过逃跑,但这个世道,很乱,很乱,一个小孩,逃出去了,能有什么生存能力
绝望中,胡翔甚至想过自杀,但....李满仓,这个算是自己父亲的人,却是对自己非常非常的好,有肉一定是给儿子吃,有一碗面,自己喝汤,一定会把面留给儿子,五年的时间,虽然过的很苦很累,胡翔却没怎么挨过饿,浓厚的父爱,把胡翔从绝望的边缘给拉了回来,而这种伟大的父爱,在曾经的那个世界,却是不曾拥有过的。
胡翔唉声叹气,曾经的自己,自幼孤苦,几度沉浮,年近四十,依旧是一无所有,那个世界的自己,想要读书,却没有机会,上天给了自己一次重活的机会,没想到还是如此境遇,而这个世界,对于穷苦出身的人来说,要想出人头地,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读书、科举、当官,而这些东西,对于李狗儿来说,简直就是奢望。
咳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突然从旁边传来,李狗儿从沉思中醒来,连忙爬了起来,在他身边几米外的地方,也是躺着一名男子,一脸的病态,整个人消瘦如柴,他是李狗儿的父亲....李满仓,神色苍老,有五十多岁,真正的年纪,其实还不到四十。
李狗儿轻轻抚摸着父亲的胸口,关心的说道:“老头,你没事吧。”
李满仓睁开眼,慈爱的看着李狗儿,虚弱的说道:“狗儿,看来我是不行了,我不怕死,就怕我死了之后,你一个人,孤苦无依,没人在旁照顾,这么乱的世道,你该怎么活下去啊!”
李满仓眼泪流出,干枯的手,吃力的抬起,轻轻抚摸着儿子的脸庞。
李狗儿眼睛也是红了,用力的抓住父亲干枯的手,说道:“老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死了,这个世上我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李满仓正要说话,胸脯再次剧烈的起伏,大声咳嗽起来,脸色顿时涨红。
李狗儿连忙把他扶着坐起来,拍着他的后背。
“狗儿哥,我们回来了。”
李狗儿扭头看去,一名十来岁的小女孩,手中捧着一个木质的碗,正朝着这边走来。
碗里面装着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