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港风情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309、明星酒吧(第2/2页)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阳光,热爱生活,

    “我不信男人都是花心鬼,否则女人岂不是都要做尼姑我今年已经二十一,阿舅,我想拍拖,你不准再拦着我。”

    “二十一岁是法定成年,你不再需要监护人,从法律上讲长辈都已经管不到你,等拿到阿云的股份后,你做什么我都不会再阻拦。”陆元亨随即说,

    “但有一件事情咱们要讲清楚,等你进了林清霞的剧组,不准提阿云和邱舒贞的绯闻,持股后我准备到总公司任职,你不要让阿云埋怨我,不然你谈一个男朋友,我搅黄一个,我让你熬到三十岁再拍拖。”

    “你到底是不是我阿舅”曾嬅倩气呼呼的说,“即使我不提,林清霞早晚也会知道。”

    “我不管她从哪里知道,但不能让她从你这里知道!记住没有”陆元亨几乎在呵斥。

    “我哪敢记不住!”曾嬅倩显得不耐烦:

    “送我去铜锣湾酒店,文希姐在那里召开派对,我要去玩。”

    陆元亨没有阻拦她,直接把她送到酒店门口,正好看见翁美凌进大堂,她快步追上去,“阿翁姐,你什么时候从大陆回来的”

    翁美凌的俏黄蓉形象在香江深入人心,她同时也是曾嬅倩在tvb的同门师姐,是公司为数不多让曾嬅倩尊重的女艺人。

    “昨天才回港,我缺钱花,回来领薪水。”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