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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杀人者,绝夜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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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夜,当定了。

    然后,被打脸了。

    这时候,刚才在士夜的拳头下暂时失去战斗力的某人,已恢复些战斗力并握刀往士夜刺去,大喊着:

    “我要杀了……你……”

    但是,这人还未说完时便得到士夜的冷漠而又平静的眼神,以及被斩首。

    士夜不喜欢杀人,但不代表他不会杀人。

    有人想杀他并付与行动,自然要先一步杀掉那人。

    不杀,代表有可能会出意外。

    而意外,代表会失去重要之人或物。

    因此,别多想并立刻干掉那人。不然,你必会后悔!

    若事后会感到不适、痛苦及害怕等等情绪时,只要这么便会好些了。

    「自己是邪恶的!但决定自己要做好事还是坏事的人,是别人!因此,造成这样的结果不是理所当然吗就算未来会举世皆敌,也要接受!」

    被士夜斩首的瞬间,那人顿时就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瞪大眼睛望士夜,一点也想不明白为何会死。

    邪恶杀正义,是理所当然的事。

    正义杀邪恶,是件惊世的事。

    因为正义对待邪恶的方式只有两种——抓捕归案、牢里改造或嘴遁自杀、改邪归正。

    邪恶的死亡,不能是正义亲自动手去杀。

    让邪恶悔改,因其自杀或牢里一生,以及同正义与邪恶对抗中死去。

    亲自动手杀过人的正义不再纯粹的正义,或者说不再是人民所需要的正义。

    无论那人是邪恶还是其他什么,都如此!

    因为人民害怕,有一天会莫名其妙就背上个黑锅再被正义杀死。

    杀过人的正义,不是极端存在就是披着正义皮的邪恶。

    正所谓,染上别的颜色的白纸还是白纸吗

    答案,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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