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程想起往事,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想着往事,陆程来到了陆瑟的家门口。
他敲了敲门。
门,应声打开。
开门的人,穿着一件烟灰色衬衫,黑色的长裤,显得倜傥不俗。胡修炀的模样,算不得俊逸,但他这种人,气质比长相更重要。
仔细算来,这是他们两人第三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陆程跑去胡修炀工作的地点偷看他,第二次见面,是在滨江市的半亩花田。
两人默默地打量起对方一来。
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本该没有任何关系,但因为陆瑟,他们的关系又变得复杂起来。
“胡先生。”陆程将门往里面推开,他迈步走了进去,又把门关上。陆程对胡修炀伸出右手,“久闻,幸会。”
胡修炀垂眸看着那只骨节修长的大手。
久闻。
幸会。
很耐人寻味的四个字。
胡修炀伸出手,握住陆程的手,他也说:“陆先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出色。”他以为唐严熙还能再扑腾一段时间才遭殃,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
陆程懂胡修炀的暗喻,他没有笑,也懒得跟胡修炀演戏。
陆程轻松挣脱开胡修炀的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手背有红色指痕,那是胡修炀刚才捏的。陆程冷笑,他说:“胡先生的手劲,可真大。”
胡修炀挑眉,不说话。
陆程走进室内,这间房子跟他多年前来的那次,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墙上还是挂着陆瑟的艺术写真,沙发是陆瑟喜欢的墨绿色轻奢风,厨房里的电饭锅都还在。
这间房子,看着就像是还有人在居住。
陆程甚至还注意到,沙发上有一条没有收起来的毯子。
陆程心惊。
看着样子,胡修炀有时候会来这边住。
人都走了,胡修炀为什么还刻意维持着这间屋子的原本模样
“人已经没了,强留住她曾经生活的痕迹,也没有什么意思。”陆程回头,盯着胡修炀,问道:“胡先生,你说呢”
胡修炀面色阴沉如水,依然答不上话来。
也许,他是懒得说话。
陆程在屋子踱步走了一圈,他指着照片墙上笑靥如花的陆瑟,又说:“我们阿瑟,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胡修炀抬头望着那些照片。
的确,陆瑟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驱散人心中的黑暗。
胡修炀望着照片上的陆瑟,心里隐隐作痛。
照片上,陆瑟笑得有多好看,陆程的心就有多痛。他自顾自地说:“她临死的时候,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肋骨那里,都看得到骨头,一根接着一根。”
胡修炀垂在腿边的手指像是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而脸上,神色依然冷淡。
陆程的声音,仍在轻响:“她很爱漂亮,直到生活真正不能自理的时候,才会准许护工帮她擦身子。她很倔强,就算是要呕吐,一般也躲避着我。”
“拿掉孩子那天...”
陆程鼻子吸了吸,声音变得哽咽,眼圈也渐红。
陆程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扭头看着窗户外面。他微微仰着头,说:“拿掉孩子那天,她捏着我的手,跟我说她有罪,说她害死了一条无辜的命。”
胡修炀的喉结上下滚动地了一下。他靠着墙,低着头,轻声说:“孩子拿掉的时候,我在场。”
陆程骤然抬头,看向胡修炀的目光,那样凌厉,冷漠似冰。
“你在场”比起愤怒,陆程更多的是感到诧异和困惑。
陆瑟做人流手术的时候,陆程就在现场,他一直守候在手术室外,他可没有见到过胡修炀。
胡修炀知道陆程在困惑什么,他主动招了,“那一天,我乔装成了麻醉师。”他亲手给陆瑟注射了麻药,亲眼看着孩子被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