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上海女主持(其实这章也不算推理吧,难度★)(第1/1页)
陈枫呆呆地望着陆辛禾,再次被迷倒。
她化淡妆,穿白色职场装的样子实在太美,知性的味道让人把持不住。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制服诱惑……
陆辛禾:“你愣着干嘛不准备帮本姑娘一下吗”
温柔的声音把陈枫拉回到了现实世界。
陈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摄像机送回去吧。”
陆辛禾:“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说着,陈枫附身,收起三脚架和摄像机,肩扛一个,手提一个。他万万没想到,这东西居然会这么沉。他差点被摄像机压倒。他没想到,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居然就这么虚了。
陈枫很费力地抬着摄像机行走,好奇纤弱的陆辛禾到底是怎么把这东西抬过来的。
“陆同学,这么沉的摄像机,你是怎么抬过来的啊”
陆辛禾:“不是我抬过来的,是一个男生。他总是问我在吗问我有空吗还总是赶在我要睡觉和洗澡的时候和我聊天。”
陈枫明白了,那位可怜的男生可能真是不知道。所谓女神有三宝:睡了,呵呵,去洗澡。
心疼了一下那个男生,陈枫又说:“你可真得好好谢谢那个男生了,这东西好沉啊。”
陆辛禾:“其实我很不想他帮我的……他最近总是缠着我,我说要做新闻节目,他就凑上来帮我扛机器,甩都甩不掉……”
陈枫非常同情这位舔狗同学,同时意识到那句至理名言十分正确——舔狗不得house。
“其实,他也是好心吧……”
陆辛禾不以为然,她撅着嘴巴说:“我看啊,是没安好心才对!”
陈枫感觉到有点囧,自己现在难道也被她当做了舔狗
“你说的我都不敢给你搬了。”他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子。
意识到气氛不对,陆辛禾忙解释:“你不一样啊,你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他是胡搅蛮缠。不一样的,不一样的。”
陈枫默默扛摄影机,低头赶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明明做了一样的事情,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一个成了没安好心的黄鼠狼,做人的差距啊……
“对了,陆同学,你住哪里啊”
“博园!博园一楼!”
“啊!!!”听到她住博园,陈枫吓得差点把摄像机摔到地上。博园是距离南湖大道最远的宿舍区,这还不把人活活累死。
陈枫心里嘀咕:握草,比苦力还惨。嘴上却不敢说啥。
陆辛禾也觉得确实有点太远了,不太好意思。她突然抱着陈枫的肩膀,撒了个娇:“求求你嘛,麻烦你啦——”
撒娇是女人想要犯规和不劳而获的最大法宝,陈枫败了。
被她的纤纤玉指一摸,全身像是触电了一样。不仅没有疲惫感,反而干劲十足,走起路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
陈枫:“对了,陆同学,你是哪里人啊听口音听不出来。”
陆辛禾莞尔一笑:“无司上海宁。”
陈枫没听懂:“啊”
陆辛禾用普通话重复了一遍:“我是上海人。”
陈枫以前从没有交过上海朋友,他对上海充满好奇,一座被称为魔都的城市。
“怪不得,我就感觉你有一种上海女人的气质!”
被这么一说,陆辛禾挺高兴的,她问:“上海女人是什么气质啊”
陈枫:“我也说不好,可能就是比较精致,有都市女性的美……”
听他夸了半天,陆辛禾很是受用,有点心花怒放的感觉,边走边笑,旁人看上去,还以为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在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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