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就一直待在你身旁,你也会莫名其妙地变得不可思议啊。”小莫对于洛一方的实力简直是无法理解。
虽然说听吉尔伽美什说过,洛一方在几千年前的古代巴比伦时代,就可以虐杀神灵了。
“喂,我想问你个事儿,你现在的年龄到底是多少啊”小莫想到了什么,一个人活多久才能变得这么厉害
“我”洛一方还真被这个问题问到了,他拥有绝对记忆的能力,但这个能力并不代表是看到什么就记什么。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会去记自己在不同的世界里度过了多长的时间,这根本就毫无意义。
洛一方回想了片刻,不太确定地说,“你要是说我在主世界的年纪,应该就是个17岁的高中生,毕竟才到那个世界不过两个多月。”
“所以你其实在主世界呆的时间最短”小莫最近还是被现代的媒体耳濡目染了一些知识。
明明洛一方就像是学园都市所在的那个世界的掌控者,可身为掌控者,一天到晚不在家里蹲着,就往外跑了。
这就跟一个本应该蹲在家里的死宅,却天天跑出去prprpr其它人一样,简直不合常理好么
“只是算上其它世界的话……”洛一方发现自己好像是有点年纪了……光是在艾泽拉斯浪费的时间就有点多,“恐怕得有成千上万岁了吧”
尽管时间流速不一样,但时间确实是被“经过”了,要说是成千上万岁也不是不可以。
“果然是老爷爷……不对,老古董的级别了啊”小莫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正常人怎么可能17岁就这么厉害。
“多谢你啊,把我的辈分又提高了许多,”洛一方满是无奈地说,“你就不能正常的叫我的名字么”
“不,总感觉老头子喊着要顺口一点。”小莫试着叫了一下,“洛一方果然还是算了,这样叫我觉得别扭的不行。”
“你叫我老头子我也觉得别扭的不行啊。”洛一方叹了口气,明明自己心态很年轻的,每次被小莫一称呼,就感觉自己像是个老年人了。
“行了。”小莫挑了挑眉毛,拍着洛一方的肩膀无所谓地说,“都几万岁的人了,还在乎这个我叫你老头子你很吃亏么”
洛一方勉强地笑了笑,表情所表示的含义便是“你开心就好”,不过还好魔国联邦的首都利姆露就在眼前了。
“到了啊。”洛一方打量了一下看上去比平日里少了些活泼气氛,多了些肃穆的都市,“来得正是时候,战争已经打响了。”
“什么战争嘛。”小莫的超常视力已经看见了原处平原上集结的军队,和两万人的军阵比起来,利姆露这边简直就是一边倒的人数劣势。
以不到千人的部队,在平原上正面迎战两万人的大军哪怕是在莫德雷德那个神秘未消的年代,这都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正面战场上,人数的劣势绝对是所有指挥官都不想见到的事情,强如圆桌骑士团,也会被萨克逊人的大军逼入绝境。
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是斯巴达勇士,能直面数百倍的人数优势,更不是每个人都是洛一方这种怪物,数量在他面前毫无意义。
不过小莫知道,对这种大多数都是普通人的军队来说,利姆露一行人已经不是用数量可以解决的问题了。
至少小莫从利姆露的身上感受到了不比坂口日向弱太多的力量波动,而小莫觉得自己普通的从者状态可以碾压这区区两万人的军队。
那么利姆露也就应该能做到——在这种魔幻世界中,有时候,数量在质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