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子饭店出来,叶纤红陪着安安和郑兴旺一起回家。
外面气温依然很高,就算是晚上,还有三十二、三度,两人穿得这么正式,就感觉闷热。
“这样穿还习惯吗”叶纤红望向穿着长袖衬衫,两粒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弟弟,故意问道。
当弟弟换上这套衣服时,她就一再强调了着装礼仪,所以他到现在依然坚持着,没有挽起袖子,解开扣子。
“有点拘束,也比较热。”安安拿出手帕擦了一下额头的汗,苦恼地回答。
这件衬衫姐姐改了版型,收了腰身,好看是好看,动起来却没有那么方便了。
特别出了一些汗,身上粘乎乎,恨不得脱下来光着膀子在路上走。
“你们这样还不错了。”叶纤红笑着说道。“我上次看到有家外资公司在酒店开会,那些参加的管理人员,都穿了黑衣装白衬衫打了领带,外面三十五六度,他们照样穿得一丝不苛——”
“啊!”郑兴旺在一边惊叫一声。
这倒不是叶纤红瞎掰,前世在深圳时,有时候上街,经常能看到一身西服的职场精英,从出租车或地铁出来,在烈日下边擦汗边匆匆走进写字楼里。
那些管理严苛一点的公司,对穿着的要求可是非常高的。
“你们以后想成为大人物,就得经常会出席这样的聚会,所以要慢慢习惯这样的打扮。”叶纤红笑着提醒了一句。“有句话叫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你们明白它的意思吗”
“不明白,姐,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安安好奇地问。
“就是说如果想要带上王冠,就需要承受它的重量”叶纤红解释道:“如果说得明白一点,就是你想获得更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懂了吗”
叶纤红虽然不忍心弟弟吃苦,可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想成为人上人,必须承受相应的煎熬。
从来没有人能轻轻松松获得成功的。
特别是男人,需要承受的压力更大,提早尝试对他们没有坏处。
为了给人专业、稳重的印象,穿不舒服的衣服,算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我还是不太明白。”这句话是郑兴旺说的。
不是说努力赚钱就可以了吗,跟穿衣服有什么关系他是真的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叶纤红一时之间有些懵,自己现在跟他们讲这些,是不是太早了
经济社会的初级阶段,是只要吃苦耐劳,就能赚到钱,毕竟在郑兴旺他们的眼里,能开家小作坊就是成功的标志了。
却不知道到了叶纤红重生前,赚钱已不是你努力肯吃苦就能赚到了,更重要的靠人脉和关系。
至于其实暗里的手段,连她自己也未必搞得清楚。
这些社会上的黑暗面,真的有必要这么早讲给他们听吗会不会让他们对这个世界偏激,建立歪曲的世界观
或者只能跟他们讲一讲,学这样社交礼仪的目的,不过是想让他们将来能融入所谓的上流社会
“算了,不说这些了。”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放弃了,既然她也没搞明白这些,还是先放放吧!反正他们还小,不着急。
安安和郑兴旺都有些奇怪,姐姐说话从来不会这样半途而废的啊!
不过他们习惯了信任姐姐,倒没有追问。
回到家里,时间已是晚上七点半,这时候去卖衣服,就有点晚了。
两人只好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电视看会节目早点去睡觉。
“对了,姐,那几个同学农忙都结束了,明天开始又要过来帮忙卖衣服了。”安安突然记起这件事,于是提醒姐姐道。
“好,我知道了。”叶纤红应了声。
明天开始,又要多准备三个人的饭菜了。这些都是小事,叶纤红没放在心上。
倒是衣服的事,有些麻烦。他们天天五个人一起卖衣服,上次做的衣服还能多久
暗暗算了算,暑假才过去一半,总共做了二千五百件t恤,应该已卖出一千五百多件了。
照这个速度下去,最多只能卖十天,就没衣服可以卖了。
好在后来又有几批衣服在做,到时先供给他们去卖好了,这样决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