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请客的快乐,并不会因为你是百万富翁或者兜比脸干净而有所区别。唯一会让被请的人内心所拥有的快乐产生波动的,就只有要请客的人是不是自己愿意被请,有多愿意被请的区别了。
毫无疑问,无论在吴桐心里,还是在林思允心里,阮清柠都是高挂在喜爱人类排行榜最前列的人员。于是阮清柠答应请她们俩吃饭,成了两人今天除了登台演出外最开心的事儿。
“给我打钱!”看着眼前因为自己答应请客高兴的像傻子一样跳着幼稚舞蹈的两人,阮清柠忍不住拿起手机,试图从庐陵这个让我破财的源头那里弥补回自己的损失,“都是因为你,我今天晚上要大出血了!如果我没能按时回去,我一定是因为允儿和桐桐吃的太多付不起帐被留在这里洗碗抵债了!”
女朋友让打钱该怎么办收到阮清柠发的信息后,陆凌很快速的给予了回复,“你钱包里那张黑色的卡,是我银行卡的副卡,随便刷,一顿饭要是能把它刷爆算我输!所以,一定要按时回来啊,你要是留在那里洗碗的话,我会哭的。”
“傻瓜!”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了一个很明显的弧度,阮清柠沉吟了一下,起身回化妆间找自己的包去了。陆凌是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卡塞到她钱包里的都没经过她的允许就擅自打开她的钱包,差评,这样的男朋友必须要给差评!
但嘴角不受控制的上翘是什么鬼她也是土豪阶级好吧!真要算起身家来,陆凌可能会羞愧死。可为什么还是感到这么开心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男朋友必杀技,我的钱统统给我花带来的快感
阮清柠因为男朋友的钱都给我花开心的直冒泡,留守在家里的陆凌心情也很美丽。顺利找到了店员,完成了阮清柠下发的强制性任务,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可以瘫在沙发上当咸鱼的舒服,没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懂的。
然而美好的时刻总是很短暂,陆凌没舒服多一会儿,就有狗子来打扰。低头看着正好落在自己胸口的爪子,以及海拔不够只能叼着自己的裤腿用力撕扯的灰毛球,陆凌叹了口气,认命的起身去拿放在玄关柜子里的狗项圈。
带上项圈=可以出门发疯了,有了这个认知,一大一小体型相差迥异的两条狗子十分乖觉的蹲好,任由陆凌将项圈套在了脖子上。
把一粗一细的狗绳分别给两只狗子系好,陆凌打开家门的那一瞬间,已经激动的不行的两只狗子就欢快的先陆凌一步跑了出去。要不是陆凌身强体壮,无任何疾病,两只狗子往前跑的拉力,就足够让他的脑袋直接跟大地来个亲密的接触。
这也是阮清柠不愿意养大狗的原因,她不像吴桐,对大型的狗存在恐惧心理,所以才不养。只要是狗子,阮清柠都很喜欢。之所以不养大狗,完全是因为她的力气hold不住。
明媚的阳光照在被微风吹得波光粼粼的江面上,三两路人悠闲的走在江边的林荫小路上,气氛平静而祥和。而她,阮清柠,在如此平和的气氛中,手拽着一条站起来比她还高的狗子,在狗子欢快的奔跑下身不由己的朝前飞奔,最终因为体力不支或者保持不了平衡栽倒在地啃了一嘴泥,这种画面光想想就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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