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择撤离亚格斯山!放弃亚格斯山!”
普罗修斯的声音并不大,却充满了一种豪迈的气势,一种让人难以拒绝,不得不信服的气势!
“撤离亚格斯山你是疯了么狼王离开亚格斯山,我们去哪里哪里会接受我们这样的人
难道我们还要过上以前那种流浪的生活,被那些愚蠢的帝国军四处追讨么”
血修罗琼斯当即激动起来,他渴望战争,更渴望沐浴在鲜血之中,他以杀人为乐。
他最厌恶的,就是像山鼠一样四处流窜,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他再也不愿意回去了。
“是啊,狼王,我们就应该死守亚格斯山,我们只要齐心协力,会守住的!”
恶魔之子杰罗姆也不同意撤离亚格斯山,身处在亚格斯山中他们好歹还有一块栖息之所,但是一旦离开了这里,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想要再找到像亚格斯山这样适宜生存的地方就太难了!
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了,已经熟悉了这里的每一块土地和每一棵树木,对于他们来说,已然是将这里当成了家,对于家……谁都不愿意轻易离开。
“会守住这话你们信么倘若敌军真的想要荡平我们亚格斯山的话,我们逃不过去的!
现在刚过深秋,树木干燥,他们只需要一把火,就足以焚毁我们的大半防御……
你们觉得,靠我们的齐心协力,能和塔坦尼斯城的五万城卫军对抗么
但凡有一点机会,我都不会选择撤离!
亚格斯山,对于你们来说是家,是庇护的港湾。
对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呢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我的痕迹和脚印!
我们不能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我们需要放宽视野,朝着更远方……看过去……
只要有命在,亚格斯山,我们终究还是能够回来的!”
普罗修斯恶狠狠捏紧了手中的宽背战刀,身子止不住地轻微颤抖起来,对于这个地方,他也有感情,而且是非常深厚的感情,但是有些事情,不得已而为之……他很无奈。
一位好的领袖,绝对不能是一位勇士。
因为勇士是不会顾及伤亡的。
而领袖,承载着千万人的性命,他们可以不顾及自己的生命,但是务必要为忠诚于你,信任于你的士卒们多做考虑。
他们可以牺牲,但是牺牲的必须要有价值!
一味地去和塔坦尼斯城的城卫军苦战……这对于普罗修斯而言,就是最愚蠢的选择!
“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要撤退你们撤退!我坚守亚格斯山!”
血修罗挥动着绑定在手臂上的尖钩,面部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狼王……真的没有胜算么”
恶魔之子杰拉姆相对而言还比较理智,他思索了一下,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叹了一口气。
从他内心而言,自然是不愿意撤离故地的,但同样的,他也不想死,如果找不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也只能两相其害取其轻了。
“我不知道……你们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我从亚格斯山撤离……必定会引来很多追兵……到时候你们坚守的压力也会更小一些……
说不得是撤离这里还是留守这里生存的概率更大……只是一种选择罢了……
我是肯定要撤离亚格斯山的,这里或许会有我的很多回忆,但是,我也不愿意一辈子就老死在这里,愿意相信我的,我很乐意你们能够继续跟随我。
不愿意的,大家兄弟一场,我也不会怪罪,来日相见,我们还是兄弟!”
普罗修斯已经下定了主意,死磕在亚格斯山不符合他的战略目标和计划,他需要一个更加广阔的天空让他去翱翔。
如果不是塔坦尼斯城的城卫军这一次全面向亚格斯山发起进攻,他可能也就在亚格斯山得过且过……过一辈子了……
这样的日子就是他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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