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赐说服不了老爹让自己努力出人头地,林员外也说服不了自己儿子安心当败家少爷。
天赐小哥的计划很明确,他要学文、习武、赚钱。将来不说留名于世,怎么说也该混成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
而林员外的计划也很明确,他准备先给儿子定一个门当户对的娃娃亲,然后等他及冠(1620岁)之后就把喜事办了。若是一两年还不见动静就赶紧纳妾,纳个十房八房的。总之,林员外打算把儿子当成播种机,好让老林家开枝散叶……
这是要把天赐小哥儿当种马用的节奏啊。
所以从一开始两人的思维就不在一个频道上,林天赐想的是封侯拜相一鸣惊人,林员外想的是多子多孙儿孙满堂。
谁能说服谁
这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林天赐并不是特别要强的人,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一次次试图崛起的失败后,就会乖乖当他的林家大少,过着斗蛐蛐养狗,把妹生孩子的逍遥日子。
顺便一提,当夜林员外一家确实吃的鱼。不过由于通州地处内陆,生鲜海鱼肯定没有,都是些土腥味较重的河鱼,所以家仆把人家店里作为镇店之宝的咸鱼给买了回来。
看着死咸鱼那暗淡的鱼眼,林小哥儿总觉得这东西在嘲讽他。
——虽然味道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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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夜晚很无趣,比起现代,这时娱乐手段匮乏。人们除了吃吃喝喝,也就剩下回家打娃生孩子了。
尤其到了后半夜,几乎可以用‘万径人踪灭’来形容,只有偶尔路过的更夫有一声没一声的叫嚷: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着梆子的更夫渐渐远去,一抹黑影出现在月光之下的街道中小心观望。
他见更夫远走,一个鹞子翻身,钻入墙内。
很不幸,他进了林大员外家。
作为附近最有钱的家,林员外对安全意识还是很看重的。钱倒是无所谓,可千万别伤了人,尤其是自己的宝贝儿子。
所以家里不论白天黑夜,始终都有家丁护卫巡逻,大狼狗都养了好几条用来看门护院。
然而这抹黑影不是寻常毛贼,他如烟如雾行动迅速,有时又不动如山,安安稳稳的蜷缩在假山之后的阴影中,像是能提前知道家丁护卫的巡逻路线一样。
“是我眼花了么我怎么觉得刚刚有个人”
一家丁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有些迷惑,他的同伴看了一眼安然无事的大狗,笑道:
“狗都没看见,你比狗还灵么”
“你这混球。”
两人低声笑骂着走远,直到完全看不见,那抹黑影才从假山之后冒出头来。
黑影暗自摇头,像是责怪自己大意,若不然怎么可能被一个凡人察觉到
想到这儿,他更加小心谨慎,全力催动隐身法,幽灵一样穿过一道道巡逻线,没有惊动任何人。
不知此人目的何为,若是图财,他的目标自然是林员外家的库房。若是害命,应当朝里屋内宅去,可他竟然朝着院落一侧的厨房去了。
“嘿嘿,就是这味儿!”
潜到厨房门外,问道厨房内飘出的饭菜香气,那人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颇有些惊悚。
伸手轻推,木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那人第一时间看见了目标。
——大半只放在桌上没吃完的烧鸡。
“哈!可想死老道啦。”
说着,他一跃而起,嗖的一下钻进厨房,头也不回的朝门一挥手,厨房门应声关闭,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而他本人,此时已经抱着烧鸡啃的满嘴是油。
肉渣残屑落的前襟满是,这货也不在意,伸手一抹念叨着:“不能浪费了。”全数送进嘴里。
一只三斤多的大烧鸡顷刻间就被他啃了少半,狠狠的解了解馋。
“不行,我得换个地方。”
他也知道这里不是吃喝的好地方,说不定什么时候这家人半夜醒了找点夜宵吃,若是被人发现那可就尴尬了。
一念至此,那人抱着烧鸡正要离开,刚迈开步子,便看到门内有些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