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廖凡因为身体很热,便脱下了外衣。
喝酒喝到一定程度,全身发热是很正常的。
不过,他却是把胸口戴着的那个血色石头露出来了。
这不是乞丐大叔第一次看到廖凡胸口的血色石头。
他之前就见过廖凡脖子上露出来的这块血色石头。
一瞬间,他的眼神里露出一抹激动,有些想要的冲动。
上次他看到这块血色石头的时候,心中已然跟现在一样,充满激动,很想要仔细看看。
但之前他没喝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波动。
这次喝酒后,两人都有些许的酒意,言谈举止,难免会表现的自然随性一点。
神情情绪表现的自然也会比之前少了些许的控制。
只是对于这点,廖凡一点都没察觉。
……
夜晚,廖凡没有离开,在第二天暖阳从屋外照射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他记得自己昨晚上喝酒喝了不少,酒劲上来后,就直接躺下去了。
他晃荡了一下脑袋,用真气流转一番,脑袋疼痛一扫而空,他瞅了一眼,眉头皱起,他发现身边的乞丐大叔不见了。
火堆燃烧殆尽,成了灰色的焦木,被从窗户边,透过来的风,就那么的一吹,嗖的一下,焦灰伴着空气,被吹散了不少。
廖凡叹息一声,暗道,走的还真是快。
居然没有给自己道别的机会。
不过,既然对方要走,那就让他走吧。
反正他也不属于这里。
都市那边,有属于他的天下。
稍微遗憾的是,廖凡觉得自己至今还不知道这乞丐大叔的名字。
每个人都有名字,乞丐大叔也不例外,他心里有些感慨,看来自己还没有彻底走入这个乞丐大叔的心里。
不然,为什么不告诉他的名字吗
还是说,知道了他的名字没什么好处
“嗯有张纸。”
廖凡起身之后,发现在床头边,有一封书信。
白色纸张上,堆满了比较苍劲的字体。
廖凡是第一次看乞丐大叔写字,当看到字体的一瞬间,他心中肃然起敬。
没想到对方写的字,居然这么好看。
勾画纵横之间,自然有一种气势。
而且字体勾画显得颇为老道。
看来乞丐大叔常年练字,不然,怎么能有如此的气势和劲道
“冤冤相报何时了,春花秋月之多少,树敌太多,总归没太多好处,给人一点缓和的机会,赠人玫瑰,亦会留有余香。
老乞丐留。”
廖凡顿了顿,把纸张攥在手里,眼睛看向远处。
屋外堆积在房顶上的积雪,并没有化完,太阳散射之下,熠熠生辉,宛如晶莹的珍珠。
廖凡在思忖乞丐大叔的话。
他品味良久,最终有所获得。
他笑了笑,“到最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