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跟我在一起”
窦援朝一副受伤的模样,配上他一八五的身高、浓眉大眼的长相,看起来竟有些可怜。
安妮故作不耐烦的摆摆手,“没有,没有。咱们就要结婚了,我当然想跟你在一起。可问题是,我的工作呢我不是没有工作的农村妇女,我可是正经的国企股级干部。”
安妮起初还只是拿工作做借口,结果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便提高了音量,理直气壮的说,“单位领导那么看重我,还选拔我去霓虹出差,这次又推荐我做厂里的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我、我怎么能——”
窦援朝眸光闪烁了一下。
其实,他也知道,安妮拒绝随军,最主要还是不愿意放弃京城的繁华生活,而跑去一个偏远山区过苦日子。
但她也不是一味胡搅蛮缠,她的工作确实很好,如果因为随军就放弃了,也确实说不过去。
“虹虹,你说的有道理。工作的事,确实有些为难。”
窦援朝打定主意要盯着“安霓虹”,自然想把她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再者,去部队也有去部队的好处,至少在那里,妻子面对的诱惑要少很多。
即便有个风吹草动,也逃不过部队大院的哨兵或是军嫂们。
“是啊,我就是舍不得工作。”
安妮见窦援朝缓和了语气,也赶忙放柔了声音,“援朝,你千万别多想,我不是不想跟你去部队。可你们军营在大山里,那里去市区的交通十分不便利,周围更没有什么企业,我就算是把工作调到省城,也不能天天回军营啊。”
窦援朝闷闷的应了一声,便不再说什么。
两人沉默着朝照相馆而去。
拍了一张极有这个年代特色的结婚照,窦援朝和安妮又去了趟百货大楼和华侨商店。
窦援朝的工资给了“安霓虹”,津贴补助什么的则全都捐给了有困难的战友,他的兜里比脸都干净。
不过,窦母知道儿子没钱,提前给他塞了一大把。
现在结婚,流行什么新四大件(即电视、冰箱、洗衣机和录音机)、四十八条腿,还没有发展到要三金首饰。
但窦母自己结婚的时候,婆婆就给她打了一套金首饰,如今到了自己娶儿媳妇,她又喜欢安妮,所以不想委屈了人家。
窦援朝按照窦母的吩咐,给安妮买了一个金戒指和一对金耳环,又给她买了一块浪琴表。
安妮为了表示自己是独立的新女性,并没有一味的收男方的东西,便给窦援朝也买了一块表,外加一支英雄钢笔。
当然,在付账的时候,安妮还不忘露出肉疼的表情,时刻维持着“安霓虹”的人设!
两人又去做了新衣服。呃,主要还是安妮在做。
彼时已经是五月,进入了初夏,而两人的婚礼则定在了一周后。
那时完全可以穿裙子了。
安妮便买了布料,找裁缝做了一件时兴的布拉吉和一条改良旗袍。
安妮还想给窦援朝定做一身西服,结果被窦援朝拒绝了:“我有衣服,不用做了。”
他每天都是穿军装,穿便装的时间很少,即便穿,他也更喜欢休闲服,而不是刻板的西装。
好吧,既然人家不想,那咱也不强求了。
安妮从善如流,反正她现在的人设也不是什么贤妻,而是个有些自私、拜金又贪慕虚荣的娇娇女。
两人在外面逛了一大圈,然后提着一堆东西回来了。
至于电视那些大件儿,窦母已经提前托朋友买好了,连包装都没拆,全都摆在了窦援朝的房间里。
安家那边也已经表示,他们会陪嫁闺女四床喜被、一台缝纫机。
这在八十年代初,也是极为丰厚的陪嫁了。
现在买什么都还是要票,缝纫机什么的,更是需要工业券,普通职工,攒好多年才能攒够买缝纫机的票哩。
安父安母从安霓虹上中学就开始攒票、攒钱,比如那四块红、绿绸子的被面,就是安母几年前买下的。
幸好他们两口子都有工资,儿子那边稍稍困难些,平日里他们也会贴补一点。
否则,安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