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城中泛起的薄雾里,轩轶扭头看向妖妖:“你感觉那位谢帮主怎么样”
从赵叔的公寓走出,到在凤翔楼带着那半瓶酒走下楼来,时间才不过刚刚到了上午九点。
依然是摆摊的好时候。
为什么轩轶不干脆租一间铺面来看病,只是因为其实兰阴城开店和摆摊的难度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现在的轩轶仍然需要和城管斗智斗勇——因为他无照经营。
妖妖听着轩轶的问话,侧头笑了笑:“姑且,算个好人”
轩轶没有说话。
其实妖妖在感知人心方面有着惊人的能力,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一般人的伪装,但是偏偏谢恩谢帮主并不是那个所谓的一般人。
他只是轻轻拍了拍妖妖的脑袋,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
……
当桌子在广源堂的对面支开,招子插上去的时候,寒雾已经差不多消散了,远处三三两两的行人在青石的街道上走着,虽然说随着魔法工业革命兴起的一千年来,这个世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和星城相比,这座兰阴城其实变化没有那么大。
生意很差,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什么人来问津。
不过不仅轩轶习惯了,连妖妖都很习惯。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相信那些在街上摆摊号称包治百病的神医的,况且轩轶治病的要价真的很高,高到足够让大多数人望而生畏的地步,比如最简单的感冒,街边的乞儿和城中的富豪轩轶所收取的价格就截然不同。后者可能有前者的百倍以上,关键最后轩轶仍然会给他们同样的药物和治疗,并无丝毫优渥。
这样只有价格差没有服务差的治疗定然不会有多少人喜欢,哪怕轩轶分明做着合理合法劫富济贫的勾当,但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不会喜欢他的。
富人会怪他贪婪而无厌,而穷人则会指责他定要收取他们手中最后几个救命的铜板。
因为轩轶从来不做免费救人的勾当,即使你真的身无分文,少年也会让你支付合适的报酬。
唯一的例外便是妖妖,但那是因为妖妖是轩轶的第一个病人。
而且是至今还没有治好的病人。
妖妖其实知道自家的这位公子真的一点都不缺钱,可他又偏偏很喜欢钱,所以即使他们这个摊子三年不开张。但是一开张,便一定要结结实实吃上三年。
其实昨晚吃陈稻的那四千块钱其实已经不少了,不过那毕竟是救命。轩轶救命的标准是收你所有财产的三成,这还是给陈稻最后打了折,所以说轩轶对陈稻说兰阴城主付不起让他给自己女儿治病的报酬时候,是认真的。
因为他确实付不起,兰阴城主家族已经在兰阴城延绵千余年,所积累的财富极为可观,如果轩轶按照自己的规矩真的要三成的财产,那他恐怕无论救不救得活城主的小姐,自己都走不出城主府的大门。
反正这个世界上又不是只有自己一个医生。
轩轶这样想着,看着前方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穿着紫色小裙子的少女出现在小巷的拐角,左顾右盼之后,一溜烟先进了广源堂,不多时便垂头丧气地走出来,继续探头探脑张望四周之后,一步一步挪向轩轶的这个小医摊。
妖妖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肥羊——不对,是生意,终于来了。
毕竟与其站在这里发呆,肯定是有人来看病要开心的多啊。
而且居然还是一个罕见的小姑娘。
轩轶也不由抬头看向这个少女。
她看起来不过是十四五的年纪,身材削瘦,便越显得脸庞尖削线条圆润,她蹑手蹑脚,穿着一件紫色印花的丝绸小裙子,脚下踩得是红色的舞鞋,脖子上缀这一串珠圆玉润的珍珠项链,更衬得脖颈白皙修长如同天鹅的曲颈。她看起来不像是出来看病的女子,倒有些像是从戏台上跑出来的演员。
少女鼓起勇气,一步一步向轩轶走了过来,待到近前,刚想开口,轩轶便已经提前说道:“你没病。”
妖妖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