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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白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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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内里隐藏的玄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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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话不多说,继续前文,探究唐僧的身世之谜。

    真相是什么呢不着急,且听我该大家慢慢道来。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也就是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

    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

    而一宵是多久就是一夜啊,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反正至少得折腾到两三点吧。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觉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这么短的时间内,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这是神马操作

    要知道,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作者菌只能这样解释。

    也许大家要问,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

    当然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大家自行翻阅《西游记》第37回,唐僧自己说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

    这是是实,无误。

    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好端端的丞相府的千金大小姐,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

    要知道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

    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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