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讲的很清楚,如果桃花可以与他们公司签约,那么将会给桃花很丰厚的报酬。
当然,他们有权利退回她的设计,采纳的设计,才会给酬劳。
剩下的基本就是一些保密条例之类的。
随后,桃花又打开那份牛皮纸袋,这里装着另一份合同。
这份合同上说明,桃花只能给他们公司提供设计图,相当与买断,时间为两年。
当然采纳桃花的设计图后,公司会按照衣服鞋包等售卖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酬劳。
桃花相当于入股,但却比入股自由了许多,她每个月需要交给这间公司十份设计图,衣服鞋包都可以,至于他们选择用多少,这一点却是桃花左右不了的。
看见上面接近于苛刻的条例,桃花垂着眼眸,她这就是穿越,而且来自未来的二十一世纪,所经历的流行时尚太多了,才不会被这些条例吓到。
否则她估计换成任何人,都不敢签署这第二份合同,那么也只能按照第一份合同,采纳一份设计图,2000元,按照70年代末的经济,这个价格很高了。
但桃花偏偏不信邪,她要试试这第二份,要知道那可是百分之十的红利啊。
只这一项收入,就可以顶超市好几年的收入了。
桃花与杜经理交涉了许久,最后签署的是第二份合同。
这是一份相当霸王的合同,因为只有等衣服上市,桃花才能拿到分红,除此之外,她不会拿到任何钱。
当然,桃花也一并把她的设计图交给了那位杜经理。
桃花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临时授命,大概是公司自家的人,否则设计图随随便便就能给一个人也不怕被对方盗用
杜经理回到斯隆港后,带着设计图和桃花签署的合同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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