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因为做不到,所以才佩服!(第1/1页)
“大丈夫”
听到这个称呼,林仙儿不由眉头微皱,这么高的评价他有何德何能
“对,就是大丈夫,在说孙驼子之前,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这本《怜花宝鉴》。
当初王怜花与沈浪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王怜花本欲将《怜花宝鉴》烧了了事,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等等诡道秘术。
他担心他与沈浪归隐之后,这本书会落在宵小之徒手中,给武林带来一场血雨风波。
呵呵,别撇嘴,你以为这是在夸大其实不然。”
看到那林仙儿微微撇嘴,似有不屑的模样,秦天微微摇头,轻轻敲了敲她的光滑额头,再次说道。
“五毒童子的威名,你也应该知晓,他极为擅长用毒,同一桌饭菜,不同的人一起吃,有的人会死无全尸,而有的人却是毫发无损。
虽不想承认,但那个家伙在下毒方面,确实挺有门道的。
但我想说的是,就算是比拼下毒工夫,五毒童子也连王怜花的项背都看不到。
这还仅仅是单轮下毒而已。
王怜花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他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更是精通,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玉面朱唇,风流可人,扮女子亦勾魂摄魄,换句话说,他虽是男子,但要是女装起来,都能比你好看。”
“哪有这样的人!夫君你尽诓骗我。”
对于之前的描述,林仙儿还很是无动于衷,就算学究天人又如何他终究不是夫君这等仙家众人,区区一个凡夫俗子……
但秦天最后的那句打趣,却是让她坐不住了,她可是祸国殃民的小美女哎,妥妥的祸水一枚,一个男人女装起来,竟然还能比她好看
这怎么可能!
“不扯这些没用的了,听我继续说,当初王怜花本欲将《怜花宝鉴》烧了了事,但这毕竟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亦是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在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而这个人,便是李寻欢!”
“啊!”
“啊!”
说道这里,秦天随手推开那扇四面漏风的破门,抬腿走了进去。
根本不会理身后众人的惊呼之声。
“阁下是谁,为何懂得如此隐秘之事!”
此刻的屋内,正有一名驼子佝偻而立,他虽身材干瘪,恍若麻杆一般,好似一阵轻风吹过来,就能将其刮跑一般。
但那浑浊不堪的双眼,却在秦天推门的那一刻,一瞬间变得如鹰眸一般锐利锋芒起来!
佝偻的驼背虽未挺起来,但浑身焕发的气势,却已卓然不凡!
显然秦天等人在门外的交谈,并没有逃过他的双耳。
“呵呵,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怜花宝鉴》现在在我手中,孙老要不要考究一下小子”
对于孙驼子的怒喝,秦天根本不放在心上,反倒率先拱手一礼道。
似这等仅是受了别人恩惠,便抛弃富贵荣华,独身置身于这等阴暗僻静之所,耗费近十五年的光阴,只为守护的人,秦天还是很敬佩的。
你可以说他愚,说他蠢,甚至说他傻,但这些都不妨碍秦天对其的敬佩之情。
很简单,因为秦天自问做不到!所以他敬佩那些能做到的人!
“好!”
一声轻呵之后,只见孙驼子反手将手中抹布甩了出去。
他抹了十四年桌子,每天若是抹二十次,一年就是七千三百次,十四年就是十万零两千两百次,无论谁抹了十万多次桌子,用劲总要比平常人大些。
何况孙驼子的大鹰爪力,本已驰名江湖,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