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这些人在这一片街区甚至变相的形成了一个应援凌小姐的团体,自称冰激凌。哈哈,这么说来凌小姐就是他们的冰激凌一样,看起来冰冷实则却是十分甜美。”
“这还搞成了追星了喜欢一个女的,大胆去追求不就行了”陆离实在理解不了这些人。
“哈哈,陆少侠毕竟刚来到延寿区,对这里的人文环境不太了解,你再仔细看看这些人和凌小姐是怎么互动交流的。”
陆离再次把目光转向收银台方向,那些围在凌清越附近的人,和凌小姐说话没有半点轻浮甚至有些严肃,一旦要是哪个人和凌小姐搭话多了,旁边的人脸色立刻就不对了。
说多的那个人也识相的赶紧退出了圈子。其他人也找准机会立马和凌清越搭话。
也不知道是怕惹凌小姐生气,还是在怕旁边虎视眈眈的众人。
没有一个人的放开的,都是十分拘谨的,完全不是一个男人搭讪女人应该有的姿态。
凌清越倒是从来都慈眉善目精神焕发的样子。
“这……这好像一个蜂巢啊,一堆工蜂围着蜂后身边。”话说出来的陆离感觉这个形容实在有些不妥,但是这个氛围确实想是这样,就想某种原始的母氏部族一样。
“哈哈,陆少侠只言片语就把他们这群人描绘的这么准确。”汤某依然毫不吝啬的拍陆离的马屁。
“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陆少侠有所不知,这圈子里已经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就像咱们小时候看的那个童话故事一样。
“那个……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一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
“七个小矮人为了得到公主更多的关爱一开始形成了竞争关系,后面小矮人们渐渐发现,这样时时刻刻竞争下去也不是个事,而且以自己一个的力量和资本也不可能独自追求到公主。【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所以最后小矮人们之间就成了一种平衡合作的状态,大家都是平分了公主对大家的关爱。
“凌小姐的‘粉丝’现在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要是哪个愣头青敢跳出来大胆向凌小姐示爱,那就是想要了这些人的命,这些人怕是要把这个‘出头鸟’打成拉面土。”
拉面土这个奇怪的词再次从汤某的口中说出来。
陆离并没有询问汤某什么是拉面土,看来被其他的事情困扰到了,变得低落了起来。
汤某显然注意到了陆离这细微的变化:“陆少侠,只古以来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
“我看啊,像凌清越这样的绝色佳人就应该陆少侠这样文武双全的豪杰去征服,去拥有。”
汤某把从古至今都通用的道理搬了出来,陆离听后果然情绪再次上扬。
实质上并不是这句话有多大说服性真实性,
而是应了另一句老话: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汤某的这一席话,对店里任意一位人说出,那都是有奇效的。
所谓语言是魔鬼,只要你的话语足够打动对方,那这个人就会破釜沉舟般的,去实现自己内心的目标。
或者也会被洗脑误导去一往无前地去完成说客的目的。
汤某今天这一席话也许另有目的,但是让汤某没预先想到的是,正是今天他这一出有目的性的对话,让自己成为陆离和凌清越的月老。
真是金玉良缘红叶题诗有缘人终成眷属。不过这都是后话。
“这个大肚子还有一把手枪,昨天晚上的时候。”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说。
“还有一把什么”汤某语气变得不如刚才稳重。
“手枪。”
“手枪”
“嗯。”汤某和陆离确认了两次。
汤某沉默了,显然汤某对大肚子的判断出了差错,没有料到大肚子这个人居然有一把手枪。
“大肚子的手枪长什么样子”汤某在思考了一会问出了一个对于陆离难以准确回答的问答,对这个小混混沿用了大肚子这个称谓。
“这个……那天晚上光线比较暗,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真枪给形容不来啊。”陆离回想了一下,还是不知道怎么描述。毕竟昨天他也没仔细打量那把枪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