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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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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又吐血了(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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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应天府,大明朝廷的各个衙门,几乎都集中在皇宫之南到长安坊之间的那一片区域。

    但是,有两个衙门不再其中,一个是刑部,一个是大理寺。

    这两个衙门因为负责刑罚和审案,大理寺位于皇城西侧,靠近应天府城中心的区域。而刑部则位于内城朝阳门和朝阳门之间,位置更是偏僻。

    这主要是刑部还有一座重要的附属建筑,那就是天牢。

    这一个多月来,朝廷因为陛下御驾亲征,太孙监国而沸沸扬扬,刑部同样因为关押了大批山东官员和六大粮商的家眷,引发了众人关注。

    除了朱元璋时代,再也没有那个时期天牢里面会一次性关押数十名七品以上官员。因为关押的人太多,天牢甚至不够用,只能将六大粮商以及他们的家人关押到大理寺的监狱里面。

    刑部天牢虽然名声响,但是条件相对较好,许多官员都能享受一人一间的待遇,而且还能享受放风的时间。

    除了这些,只要家里有银子疏通,他们还能读书,写书,甚至于其他官员一起下棋喝茶。

    许多大臣甚至是以天牢为家,写出来不少巨著。

    当然,这只是官员们能享受的待遇,像那些江洋大盗,土匪,马贼,他们就只能住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甚至是水牢里,等待生命的结束。

    从正月山东案件爆发,二月这些官员被关进了大牢,都察院,刑部,大理寺组织起来的三司会审,已经进行了超过十次审讯。

    大部分官员都对他们犯下的过错供认不讳,但是仍然有不少官员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错。

    明朝的官员考核,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人口和税收。

    移民政策会让老百姓们背井离乡,低廉的粮价也会伤害到老百姓种粮食的积极性。

    朝廷一边要求官员们提升政绩,一边却又鼓励百姓迁移,打压粮价,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相互矛盾关系。

    在这种矛盾的背景下,一些官员们不服,也就能够理解了。

    所以,即便是三司会审,大部分负责审讯的官员也会同情他们,因为这的确是一种悖论现象,不能全部怪这些官员们。

    但是在皇权时代,是不会管你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听话,那就是最大的错误。

    所以,现在矛盾不是这些官员做的对还是错,而是应该如何量罪。

    错是肯定错了,但是到底是重判还是轻判,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才是最困难的。

    大明不是不讲法律的地方,一切都要依法行事。只要不是叛逆,即便是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

    因为不符合法律的命令会被大臣拒绝执行,皇帝总不能亲自拎着刀,去砍了犯人的人头吧!

    皇上与大臣,是管理与被管理,但是有时相辅相成的关系。

    当然,大臣们要执行皇上的意思,一般情况下,是不敢挑战法律的底线和皇上的耐心的。

    审判山东大案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任何要替犯人脱罪的行为,都被视为同谋。

    大臣们难免又唇亡齿寒的感觉,倾向于轻判,但是轻判也必须要找到轻判的理由,不是谁说轻就能轻的。

    拖了一个多月,所有的案情环节也都在三司会审的过程中,被调查的一清二楚。

    没有一个官员被判死刑,有二十余位降职调任,戴罪立功。有十余个被去官除职,发配三千里。

    还有十余个不轻不重的,只是丢官,连发配都不用,甚至依旧保留文勋级别。

    像这样的情况,今后只要风头过去,就还有可能重新起任。

    但是,对六大粮商,官员们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关于他们的处置,从一开始就已经被朱瞻基定调,那就是抄没家产,发配境外。

    因为这是一开始朱瞻基就已经表现出态度的,所以这些官员们一切审判,都是根据这个基调在来。

    他们不是要找出这些商人犯的过错有多大,而是要让审判的过程,符合朱瞻基当初的话。

    这也是所有官员们,给这位监国太孙的面子。

    朱瞻基当初盛怒之下,说出了要把这些跟朝廷作对的粮商们都发配塞外和南洋,他们自然不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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