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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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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师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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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在教化,信仰,生活安定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小脚,这是绝对的陋习。

    裹脚的历史从南北朝时期就开始,在隋朝就已经流传开来。

    有唐一代,女人地位的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增加,所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是到了宋朝以后儒教的兴起,让裹脚真正传播开来。

    蒙元入主中原,为了便于统治,甚至是鼓励女子裹脚。

    到了朱元璋时期,朱元璋草根出身,小时候受过很多苦。所以执掌天下后,往往能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看问题,自以为办了许多一心为民的好事。

    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也干了一些令人非议的奇葩事。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男人们欣赏的是种畸形美,受害的却是无辜女子。

    到了明朝,朱元璋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全国妇女必须缠足。

    在先秦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

    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中规定,“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此举意图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

    女人不能乱跑了,男人当然也得安心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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