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索和沫用了两个小时到达小镇,找遍了小镇里的三个旅馆,却没找到星则渊和穷凌。这是他们找的最后一家。眼前的老太太满脸皱纹,已到米寿之年。
“你说你的同伴受伤了是吧”
“对!还受了重伤。”
“尼米兹镇的医馆都比较小,一般都会在旅馆里进行大型医治,我看你挺懂行的,怎么没想到他们去大地方了呢!比如说五十公里外的桑塔城。”
“五十公里”
甘索皱了一下眉头,然后鞠躬说道:
“谢谢大妈,麻烦给我们开间房。”
“好嘞!今晚养伤,明早再走。”
点了点头,提着背包一边上楼,沫一边问。
“这个开旅店的老太太怎么什么都知道”
“年龄大了,阅历自然就多了,或许她年轻时也和我们一样在外跑过呢”
“有道理!甘索大哥,你真聪明。”
沫学星则渊,也这样叫甘索。
“我比你大!”
“团长不会有事吧”
“应该不会,这些天我看穷凌对我们还是很友善的,不然他就不会带星则渊走了。”
“我感觉他这个人挺骄傲的,但是又像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点了点头,沫不是那种喜欢背后说别人闲话的人,特别是在这个佣兵团中,他是一个后来者,所以每方面都做的很到位,甚至无可挑剔,为的就是融入进去。
“把衣服脱了!”
甘索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药膏,没有涟漪的眼睛看着沫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后背,和背后二十厘米长的伤痕。
“我可以自己来,要是甘索大哥你累了的话……”
“别动!”
平时甘索的话不多,但是他给自己抹药的样子,让沫感觉很温馨。他就像大哥一样为自己的弟弟抹药,脸上还带着一点紧张,怕自己下手重了,弄疼沫。沫感觉到非常温馨,这种温馨和在家中感觉到的温馨不同,他那带着官腔的父母从来都没有给他带来过这种感觉。
“甘索大哥,我还是不放心团长!他年纪有点小,你为什么要跟着他出来做佣兵呢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问问。”
沫说话很简单,但是又带着一丝繁琐,因为他怕自己说错话。
“他年纪确实不大,但是态度坚决,我感觉跟他出来不会有错。”
他们彼此不算特别了解,只知道彼此是哪里人,知道今后统一的目标,却不知道彼此的过去。
“我也觉得团长有一种很强的毅力,前几天我看他在河里洗脚的时候脚上全是水泡,但从来没落下过队。”
这件事甘索不知道,听沫说了,他感觉自己不会后悔这次远行。
“嗯!”
拍了拍精壮的肩膀,甘索简单的吃完饭后就开始洗漱,期间没有一句话。
“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早出发。”
“好!”
也吃了些东西,在旅店的人将残羹收走后,他洗了个脚,然后倒头就睡。在双人间中,两人睡得很死,但是他们已习惯性的穿着衣服睡,他们的武器摆在隐蔽的一伸手就可以抓住的位置。
在桑塔城的一间大医馆中,白色的水晶灯令气氛有些压抑,在同样白色的走廊里,一个黑发男子坐在铁椅上,时不时看一眼身边亮着温馨光芒的房间。
一个穿着白衣的胖男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身上有点血迹,显得有些惊悚,这种神圣的衣服是不能玷污的。
“没事吧”
“没事,幸亏你送过来的及时,不然就要失血过多了。我们会将他安置在病房里,明天你才能看望,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好!钱会过两天交给你们,你们要代小爷照顾好他。”
“为医者救人为先,除了必要的费用,我们桑塔城第一医馆从来不乱收费。”
“谢谢。”
穷凌说完,离去的身影在白色的灯光下拖得很长,又有些孤独,他的影子是唯一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伙伴。
“又要来了吗”
抓着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