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九夕羞得连耳朵尖都红了,她用力推他,可他就跟一座山一样,纹丝不动。饶是她聪明绝顶,一双狐仙眼天下无敌,对他,也丝毫不起作用。
“景翊,让开呀,很多人看着……”她咬着唇,红着脸说,眼睛都不敢看人,死死盯着地面看。
“谁谁敢看你我把他的眼睛挖下来,一脚踩爆!”景翊低头,笑着说。
身后,一群斜眼看主子现场撒娇兼撩妹的佣人,齐齐浑身打了个哆嗦,立即目不斜视,板着脸,认真工作。
阿朗站在一旁,只觉得满嘴狗粮,吞都吞不下去了。他知道景翊在苏九夕面前很幼稚很肉麻,但没想到会幼稚肉麻到这种程度。
为了索吻,居然自称宝宝,还亲亲抱抱举高高谁举得起你这个一米八八的巨婴虽然你已经彻底人设崩塌了,但好歹在佣人面前维持一下形象,好吗你知不知道底下佣人已经给你起外号了,他们都叫你景娇娇了!
心里疯狂吐槽,嘴上却一句话都不敢说的阿朗,兢兢业业,目不斜视,指挥佣人工作。他收起平日里的吊儿郎当,有板有眼地指挥着一种佣人,而且还非常严厉,活像受了刺激的单身狗一样!
景娇娇卖萌撒娇,嘟嘴扭身,什么丑都出尽了,仍旧没能让苏九夕当众吻他一下,虽然有些气馁,但是想到晚上可以光明正大的,和苏九夕同床共枕,他内心一片火热。
以往一下子就过去的时间,在今天显得格外漫长。景翊早早让人准备晚饭,不停给苏九夕夹菜,吃完了就赶她去洗澡,猴急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似得!
苏九夕巨羞耻,三两口吃完晚饭,就扔了碗筷去书房了,别以为她不知道景翊在打算什么!
苏九夕有自己的独立书房,她先和维纳斯联络,问了一下工作室的情况,得知一切按部就班,便说明天会去工作室。
挂了维纳斯的手机后,苏九夕想起蓝贞托楚以诚转交的笔记本,回来的时候,她顺手放进了书房的抽屉里。
现在,她拉开抽屉,拿出了那本笔记本,藏蓝色的硬纸皮,边角都磨白了,纸张边上泛了黄,起了卷,可见年代很久远了。
她打开第一页,在扉页上看到两行非常漂亮的钢笔字,上书“赠我最心爱的贞贞”,底下有个落款——林森。
林森,蓝贞的未婚夫,那个曾经才华横溢的音乐制作人,那个屈辱而死的男人。
苏九夕有一张蓝贞和李莺莺母子的合照,所以,她知道林森的长相,那是个相当儒雅的男子,带着金边眼镜,笑得很温柔。如果不是因为龚良东,蓝贞会和这个男人琴瑟和鸣,幸福美满的生活。
苏九夕从前没那么感性,她冷血无情,把世间所有一切,分成可利用和不可利用两种,其余的,都被她摒弃漠视。
可现在,她与景翊相爱之后,享受了人世间最珍贵的感情,冷硬薄情的心变得柔软,开始为蓝贞和林森感到惋惜,开始对龚良东的畜生行为,感到愤怒。
感情多了,人就没那么理智,会做许多看似错误的决定。就好比,她现在已经完全放弃利用蓝贞了,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苏九夕盯着林森飘逸洒脱的签名,迟迟没有再翻一页,她在犹豫。
她能猜到,这是一本蓝贞的日记本,里面大概记载了许多美好和不美好的事情,所有她的幸福和梦魇,都在里面。
苏九夕现在很幸福,她快要结婚了,那个即将娶她的男人正兴奋地满屋子乱转,各种耍小心思要亲近她。正无比甜蜜着,苏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