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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盛,北原部落的元老之一,位高权重,威名远扬。
身材高大魁梧,宛若壮年男子,一头银发披肩,透出沉雄气质。
还有一对中年夫妇,身材长相,都是清一色的高挑健美之风,千鼎和千月。
千家的人,在北原部落里,颇有号召力,振臂一呼,便可聚集一万精锐,也深得首领千华的信任。
如今这是面对未来的老丈人和丈母娘还有姥爷,李尘的心情起伏不定。
自己这一次是一个人来的,多少有些底气不足,要是弟弟李鼎陪着自己的话,也能壮壮胆。
家中是千鼎掌权,老人家和李尘同坐一桌。
深深的打量了李尘一眼,声音中气十足的开口道:“我记得上一次你走的时候,还是道境,如今已经到达了元境,后生可畏不假,可是我千家的女子,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娶过门的,何况你还是魏人。”
千华的父母亲顺从的站在老人家的身后,北原部落的习俗,通常都是家中老者掌权。
如有人外出归来,第一先要去拜见首领,其次才可以回家。
有点类似于江南人士外出归来,第一先去祠堂,第二才是回家。
李尘知道这门亲事有些不太容易,毕竟相隔甚远,女儿又是远嫁,千家在北原部落里又是名门望族,这门亲事,不管怎么,都有些艰难。
李尘有些后悔,早知道当初和千华相认的时候,就直接霸王硬上弓,然后生米煮成熟饭,到了这会儿,肚子应该也就大起来了,或者说,直接将孩子生下来,再来说谈婚论嫁的事情,那应该就十拿九稳了。
千华在一旁默不作声,因为自己的爷爷要是不同意的话,她还真的不好嫁给李尘,除了私奔之外,也没有其余的办法了,可是私奔这种事,千华又有些于心不忍。
李尘沉稳应道:“请爷爷赐教,我该如何,才能娶了千华为妻。”
按照本地的习俗,李尘和千华已经是夫妻了,前提是,李尘得是北原部落里的人才行。
千盛扣响桌面,然后平淡说道:“上门女婿如何”
李尘瞳孔皱缩,抬起头了一眼千华,千华无动于衷,一副李尘自己着办的样子。
做上门女婿,好像是有些丢人了。
李尘开口道:“也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我的身份不方便,我麾下有三万精锐铁骑,日后也是云端之巅的大将军,应该是这样了,成了上门女婿,影响我个人前途。”
“二者,我家主上,也不会愿意的。”
“三者,吾弟愚笨,尚且不能成为家中顶梁柱,日后诸多事宜,还需我亲自操手。”
千鼎和千月这对夫妻着未来的女婿,眼神略有些复杂,一个活的过于清醒的年轻人,成为自己的女婿,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千盛也没有生气,哪怕李尘的回复很是直接。
淡然道:“如此一来的话,你可就没有办法娶了我的孙女了。”
李尘微微皱眉道:“我知道其中难处,你们也需要一个可以为千家顶起一片天的好女婿,我虽不才,可我有凤翅镏金,我有马,我过山川大河如履平地。”
“有这样的一个女婿,你们应该会觉得有安全感的。”
一边说着,肩膀上的雏鹰,化作了威武雄壮的马,口鼻黑炎涌动,独角熠熠生辉,四蹄散出战鼓激荡之声,震慑人心。
李尘起身,掌心中,流光闪烁,一杆金灿灿的凤翅镏金紧握在手,华美天成,凤鸣之音嘹亮。
仿佛一镗下去,便可以毁天灭地。
这样的一个女婿,想来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的。
谈婚论嫁这种事情吧,其实说白了,就是是否门当户对,家境更好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