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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BGM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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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寿衣?(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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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带着成不凡往往绛云楼走去。尽管陆玉心不在,却还是给他留下了作业。

    在详细给他解释过场地魂乐后,樱向成不凡轻声问道:“师弟,这首《樱月》没有被乐师协会收录吧”

    “啊没有啊!”

    当然没有,这首乐曲是他才从脑子里搜刮出来的。他最近连学院的大门都没出,怎么去乐师协会去收录它

    樱看上去很不舍,喃喃道:“这么好的场地魂乐,我却学不了……”

    成不凡懵了,我给你就是让你用的,怎么就学不了了

    樱只好详细给他解释。长林国的《魂乐著作保护法》规定,乐师协会收录一首魂乐,共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者保留自己的著作所有权,但将魂乐的商业开发权移交给协会。修炼者只要花钱,就可以从乐师协会购买到这首魂乐的使用权。乐师和协会之间会按照约定比例对这首魂乐的商业收入进行分成。

    另一种则是乐师仅在协会对魂乐的内容进行备份注册,但不允许协会对其进行商业出售。如果日后发现有未经允许的他人使用了这首魂乐,乐师可以向国家法院提起控告。一旦查实,盗用者不但要向作者赔钱,还会被判入狱。

    第二种形式一般适用于格斗家兼乐师的情况,他们总要为自己留一手不宜大范围公开的独门秘籍。去协会注册就是为了打击盗用。

    在大陆上其他国家的乐师协会,也差不多有同样的规定。

    “版权意识这么好的吗……”成不凡嘀咕道,这个世界的魂乐版权保护发展了几十年,看来已经深入人心。

    “这首魂乐又没有被咱们国家的协会收录,你用了也不会有人来追究你的。”他劝解道。

    樱却不这么想。她严肃道:“但是我终究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如果他将来又去协会注册了这首魂乐,哪怕是在其他国家的乐师协会,也是会判我盗用的。”

    成不凡:“……”

    这首《樱月》根本就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音乐啊!那什么白胡子老头根本就是他编出来的,一个压根不存在的人怎么去乐师协会注册魂乐结果眼下师姐却因为《樱月》是未授权的魂乐而不肯用……

    成不凡又劝道:“师姐,你就放心吧。教给我这魂乐的那老爷爷,当年就已经很大年纪了,说不定现在都去世了。没人会来找你的。”

    谁知樱听了他的这番劝解却越发不高兴了。她看着成不凡认真地说道:“不凡!你要记住,盗用魂乐是不好的行为!而且万一那位老先生还在世呢就算他离世了,说不定也有他的亲人继承他的魂乐啊。”

    成不凡:“……”

    他简直想锤死当初编这个理由的自己……没办法,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要埋完。幸好此时他脑筋分外活跃,灵机一动,又一个借口想好了——

    “师姐,这你就不知道了!”他双手一拍,大声说道。

    “这首乐曲,我也是创作者!当初我和那个老爷爷学过作曲。创作出这首乐曲的时候,我不但一旁提供了不少灵感,还亲自创作了一段。虽然我没见过樱花,但是……我会联想啊!所以,我也是这首魂乐的作者,我同意你使用它!”

    呃,这个说法好像和自己当初说的不太一样……樱也是一脸狐疑之色。没办法,他只好加大砝码。

    “哎,我就知道你不信……这样,我本来就打算下周末回家时去协会参加初级乐师资格考试。等我成了初级乐师,就可以申请协会收录这首魂乐。这样你可以用了吧”

    樱踌躇了一下,才轻轻点头:“好,等乐师协会收录了再说。”

    毕竟她也是非常想使用这首《樱月》的。

    成不凡不是逞强,他确实打算马上去考一个初级乐师身份。要不然他身怀这么多魂乐,全推到一个莫须有的老爷爷身上,长此以往必将引起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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