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静静的燃烧着,温暖传递到了房间的每个角落,灰蒙蒙的天上像是下起了冰雹,砸的地面哒哒作响。
远处似乎有人低声哼唱着简单的歌谣,声音很轻,萦绕在莫无敌耳边,像是被火焰燎成了烟。
他跪坐在房间里微微低着头,如一座雕塑,似乎在倾听什么,脸上挂上了笑容。
……
莫无敌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虽然从小到大他都是这么被叫着过来的,但他依旧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
小时候的他觉得自己只是有点特殊而已,毕竟身边都是奇奇怪怪的小朋友,作为一个喜欢用拳头讲道理的小朋友他确实只能算是有那么一点点特殊。
但长大后就不一样了,出生在一个正常人家庭,上过一个正常的学,还踏入了一个正常的社会,他身边有太多太多的正常,这样的正常多到已经足够让他深刻的了解到了自己到底有多么的不正常,或者说在日常生活中有多么的不协调。
他努力的学习,可学习从来没好过;他努力的工作,可每次都能把事情搞砸;他报了语言培训班,出来之后依旧连一篇演讲稿都念不对;他最后去发传单,结果把传单塞人家手里面人家都不要……
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不是个loser,他已经很努力了,只可惜他是个笨蛋。
从小到大,他唯一能做好的一件事,大概就只有健身了,这从他日益健壮的身体就能看出来。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把肌肉练满了脑子,就能变得聪明吗
当然不能变得聪明,就算他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连成了肌肉,他也仅仅是块健壮的肌肉而已,他和聪明永远都沾不上边,一辈子都沾不上边。
不过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很少有人再说他笨了,所有人在看到他的同时都会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胆子和他的肌肉差了多少斤,如果他的眼神再更有杀气一点,那些人大概连掂量的胆子都不会有。
这是一个很有开拓性的发现,当明白了这一点后,他发现灰蒙蒙的生活中似乎终于有了一个他能点亮的生存技能。
于是从那时起,他的眼神开始变得凶恶,身材开始变得越来越高大健壮,走路的姿势也从一只夹着尾巴走路的野狗变成了一只巡视领地的老虎!
……终于没有人说他是个笨蛋了,可他明白,这并不代表他真的不是个笨蛋了。
一切似乎都和小时候反了过来,
以前是所有人都说他是个笨蛋,但他不认为自己笨,现在,则是没有人再说他是个笨蛋,但他知道自己就是个笨蛋!
这些事他不会说出来,他高大威猛的外表足以震慑一切宵小,虽然也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但基本上一直生活在麻烦中的他并不在乎。
日常生活中的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勇猛果敢,又是那么的无坚不摧,仿佛没有什么东西有资格挡在他的面前。
但只有他知道,他始终是脆弱的,就像用稻草塞满的盔甲,有一条叫做“笨蛋”的蛀虫住在他心中,在一点一点将他啃食干净!
但事情终究是发生了改变,
具体是什么时候呢
恩……大概是那天吧……
记得那个时候他还叫做莫雨辰来着
作为一个五大三粗的笨蛋,他其实有着一个许多男人都不会有的爱好——逛街!
这样一个对大多数男人来说都很奇怪的爱好放在他这个奇怪的人身上,就跟猫喜欢钻纸袋一样奇怪。
但事实却就是这样的,他不仅喜欢逛街,而且是每个星期都固定要逛一次。
不过几乎没有人知道,对于逛街这件事本身莫无敌其实是很讨厌的,他觉得有那么点时间浪费,还不如找个健身房练练肌肉来得划算。
而他之所以会坚持每个星期都逛一次街的原因,是因为一个朋友!
对你没看错,是“朋友”,不是哑铃,不是推胸训练器,不是水阻划船器也不是其他什么鬼的东西!
是“朋!友!”……
对,笨蛋,也是有朋友的!
而且还是个异性朋友。
这大概是莫雨辰这辈子最自豪的一件事了——他有一个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