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我倒是不记得林娜的样子了,但既然你说她长的非常漂亮,又有好家世,又是城里人,各方面条件这么好,你以为人家傻啊就能看上我这个没有后台支援的人”某老哥做事谨慎着呢。
“不,林娜也没有那样高贵的,”宋佳缓和了语气,“她又不像左裕民那样就读大学!她是高中学历,还不如你这个师范生呢!”
这时候,宋明凯已经啃完了最后一根鸡腿。他俯身捡起被他丢在了地上的那根鸡骨头,再去拿一张旧报纸,把两根鸡骨头都包起来,丢进垃圾桶里,毁尸灭迹了。
他拍拍手以后,忽然伸出大掌来,差一点就拍到宋佳肩膀上。
“我说妹砸……”
宋佳却险楞楞的躲过了宋明凯的爪子,她杀猪般的嚎道:“宋明凯!你爪子上全是油!姑奶奶我这是刚换的新衣裳……”
“什么新衣裳不就是林娜穿剩了的!”宋明凯落了个没脸,就无所顾忌的吆喝起来,“城里早就不流行这花色了,她不稀罕了就像打发乞丐般的给了你!”
“就算是不流行的花色,咱们乡下也没有!有种你去给我买几件回来,别在这里打肿脸充胖子!吹牛谁还不会”宋佳才不会中了她哥哥的离间计,说别人的不好,不好的也没见他送点给宋佳。
对农村人来说,这样花色的的确良衣裳,根本还没来得及流行过来呢。宋佳那天去了镇子上的大集上转了一圈,一路上至少有十几个陌生的年轻姑娘和她打招呼,问她她的衣裳在哪里买来的,说是真漂亮。那天,说的浮夸一点,她都成了镇子上万众瞩目的焦点了!
别看这个时代人们都比较穷,但赶时髦的心态要远远胜过21世纪。也别说时髦的东西了,就只说电影明星吧,这里的人们不会去狂热追星,但发行一张作品,却会让全民都喜欢,销售都会集中起来,绝不会像21世纪那样,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各分两半。
也因为彼时流行的东西太少了,趋势太慢了,人们的思想太单一了,所以只要流行一件东西都会用非常长的时间普及,不会很快过时。
“我说宋佳,我今天才看明白,你这人就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宋明凯恼羞成怒。
“不,我就算是小人,也是鹤立鸡群的鹤小人!”宋佳掸了掸衣裳,“哥,我最后奉劝你几句,错过了林娜那个大美人,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
“就因为高小翠总是欺负你,你为了对付她,不惜牺牲掉你哥我的美好姻缘,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劝你不要白费唇舌了,我持之以恒,不要落得个鸡飞蛋打!”宋明凯权衡利弊之后,还是觉得自个儿妹子这是在画圈,诱惑着他往里边跳。
“你……你怎么可能落得个鸡飞蛋打你这么优秀,”宋佳怒其不争的嚷嚷,“你不嫌弃林娜不明不白的陪着容晨睡了就不错了!林娜怎么可能嫌弃你!你看上她会是她的荣幸!”
这些话信息量太大,把宋明凯给说蒙了。
宋佳还要再接再厉的嚷嚷,“还幸亏林娜去了城里,城里没人知道她的底细,她要是留在云家庄,这辈子都不会有哪个男人娶她!”
“什、什么”宋明凯立刻怒火填胸了,“妹子我到底是不是你亲哥她都被容晨睡了,你居然让我娶她让我娶一只破鞋回家”
“不,不是,那都是别人瞎说的,我觉得像林娜那么高贵的人,做不出这么白痴的事情来。”宋佳这才发现她的话说的太多了,言多语失,现在不只是没有劝得她哥哥把对高小翠的垂涎挪移到林娜这里,反而还让哥哥厌恶林娜了。
其实宋佳是真心挺喜欢林娜的,不只是因为林娜帮她出气,还有就是,她觉得她和林娜相当的投缘。
她们属于互补的类型,林娜大大咧咧的什么都不会做,她爱吃宋佳做出来的饭菜,所以没少对宋佳说溢美之词。
而宋佳虽然天生属于文雅派,但因为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所以她的气质远远不如林娜。她对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