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南城外五十里,本该一片春意盎然,如今却战事紧迫,远远地就能听见喊打声。
高从诩不愿守在城中任人鱼肉,直接领兵出城五十里把朝廷的兵马挡在了城外。荆南城只有一万守兵,但是朝廷却派了两万兵马过来,显然对荆南城是势在必得。
敌人在前,身后是家。
高从诩一身戎装高坐在战车上,看着荆南将士的军阵一次又一次被朝廷的兵马冲开,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突然把身后士兵的鼓槌接了过来,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锤响了战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
荆南军一片一片地倒下,高从诩从来没有这么恨过,恨其他三州的背叛,恨自己的无能。
远山突然抽出一把刀:“公子,我要去战场。”
就算战至最后一人,也不死不休。
高从诩却不闻不问,他用力地敲着战鼓,不少荆南士兵见是他们大公子亲自在敲战鼓,眼睛不禁都红了。即使高大人不在,二公子不在,但是大公子还在,大公子身体不适也亲上战场,站在最高处,所有的人都能看到他,他是荆南的旗帜。
“杀!”
“杀!”
“杀!”
士气大涨,远山已经泪流满面,他直接跳下战车,朝朝廷军砍过去,以命相博。
战场上鲜少会有奇迹,两万对一万,那是绝对压倒性的胜利,突然一阵微风吹来,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了,高从诩缓缓回头,顿时泪流满面。
荆南军,如今只剩最后一千人了,面前的尸体堆积如山,可还有上万朝廷军虎视眈眈。
“牵我的战马来!”高从诩突然伸手。
远山听到动静跑了过来:“公子,不可,你回城,你先回城。”
高从诩冷静地摇了摇头,又说了一声:“牵我的战马来!”
大公子有令,无人不敢从。
剩下的一千士兵见高从诩被人抱着下了战车,放在战马上,手持长枪,威风凌凌,但是谁都知道,大公子只要摔下马,必死无疑。
众人痛哭流涕,大喊道:“公子不要,公子你回去,你回去”
高从诩一只脚一蹬:“驾!”
胯下骏马飞驰出去,他大喊一声:“犯我荆南者,杀无赦!”
“杀无赦!”
“杀无赦!”
“杀无赦!”
连高高在上的大公子都不惧死亡,他们有何可怕的,他们身后有自己的父母、亲人、爱人、孩子,所以不能退,不能退。
当先一匹骏马,身后一千士兵如无数的水滴汇入了大海一般,瞬间被一万朝廷军淹没了。
因为担心不稳,高从诩整个人都被系在马背上,他左右挥动长枪,他不怕死,只怕荆南城无人庇护。
所以,手中的枪要快些,更快些。
一个、两个、三个......
从日暮到黄昏,天已经黑了下来,高从诩整个人都麻木了,已经数不清自己中了多少刀,突然身子一矮,身下的马直接倒下了。
即使倒下,他还是本能地挥动长枪。
怎么朝廷军都被打跑了,他感觉身边已经没有人了,整个世界都空了。
天好高,也好黑啊!
自己是要死了吗父亲,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荆南!
高从诩眼神茫然地看着一柄刀朝自己命门砍了下来,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抬起自己的长枪了,突然是一声兵器入肉的声音。
他缓缓闭上眼睛,原来人死了是感觉不到疼的。
“大兄!”无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