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村的战斗结束了,士兵们和村里的青壮打扫着战场,捉拿俘虏,扑灭余火,安顿伤员。
这一仗,前半段都在用计,后半段又是谨慎防守以多打少,所以官军一方并没有人战死,只有不到十个伤员,且没有重伤。游走在外面捡漏的村民基本上也是毫发无损,只有几个人挂了点小彩。
很幸运!
番贼和佛朗机人的内讧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甚至在开战之前,沈其音和肖锦都不知道敌阵里还有一支训练有素的火铳队。幸好,火铳队的枪弹全打在了他们自己人的头上,而他们的性命,也全丢在了自己人的手里。
大型火器的威力比预期中的还要小,但幸好敌人的心理素质也要比预想中的低上许多。最后能构成威胁的,也不过几十人而已。
能在几个小时的准备时间里完成诸多的设计和安排,窦静阁功不可没,袁江对村民们的调动也很有效率。
战果喜人,沈其音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可以放下来了。此时,她正在一口刚打好的水井旁边,在小宁和宋思珞的帮助下,一点一点擦去脸上涂抹的黑炭。
而这个时候,肖锦寻了过来。
“嘿嘿,沈姑娘,你弄的这个什么迷彩,好像还有点用处。就是事后清理麻烦一点,正干旱的时候,水实在是金贵啊!”
沈其音正拿手帕擦着脸,连眼睛都睁不开,她没理会肖锦的玩笑,而是一本正经地说道:
“迷彩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林地里要用绿色棕色,在雪地里要用白色灰色,都是根据周围环境的颜色来决定的。肖锦你可别学个一知半解,回头乱用耽误事。”
肖锦点点头,知道沈其音说的在理。
此时再看眼前的女子,穿着从村民那里借的一身灰布衣,把袖子裤子全都绑紧,腰身裹得严严实实,脸上手上身上还有大片大片的炭灰……要是无视掉一旁伺候的丫鬟,还真看不出来一点姑娘家的样子来。
两个多时辰的准备时间,能将所有人调动起来,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还是挺不容易的。至于计策嘛……
诱敌深入打埋伏,这个方略,肖锦是认同的。但如果按他的计划摆个火马阵冲一下,绝对能有更好的效果。可沈其音说什么马儿太可怜了,不能让它们去送死!
慈不掌兵啊!真到了战场上,别说是几匹马了,几百人几千人丢出去送死的时候都有!如此妇人之仁……呵呵,肖锦在脑海中嘲笑起自己来。一同打过一仗之后,他老是不自觉地把沈其音当成是兄弟同袍,而不是一名女子。
这也不怪他啊,运筹帷幄出主意也就罢了,哪个女子会亲自上场厮杀的虽然只是躲在远处打火铳。
哦不对,那还不是一般的火铳。
肖锦刚去窦静阁那里问过,那支特别长的火铳,名叫抬枪。这个东西,说是窦静阁和沈其音在船上就讨论出的想法,然后一路上忙里偷闲,用从船上带下来的火铳改装出来的。还处于试验阶段,根本没想过这么快就投入到实战当中。
火铳这东西,肖锦见过很多,但不怎么喜欢。他还是觉得舞刀弄枪,骑马射箭才是兵家正道。
但今天先是冷不丁挨了一下,胸口上留下一大块淤青,又亲眼看到沈其音用改装的火铳二百步外一击毙敌,肖锦在心里,也开始对火铳有了兴趣。
“今天开了几枪”肖锦问道。
“五枪,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五枪全中了。”
沈其音颇为自豪地回答道。
“哦这么厉害!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