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同时,在那个弗雷什一直生活着的小镇中,似乎已经没有人知道弗雷什的存在,虽然他并不是别很多人知道,但毕竟由于公司的原因,他并不能真正的太过于低调,虽然他非常想那样,拥挤的人群一直会使得弗雷什心率失调,这也有可能是他将公司经营至此的原因,虽然他对此一直自认为自己掩饰的非常好而且表现的并不在意。
可总有人能够看出来他并不是这么想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弗雷什确实多次想过要将父亲的所遗留下了的产业做好,他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来源于何处,事实上他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几面,对他并没有大家所想象的那种太过于浓厚的感情,这并不是泠漠,只是一个不始于他却要由他来承受后果的故事。
这个故事并不简短,事实上对于很多人来说它显得冗长而遥远,因为大多数人的一生都不会经历这些,我们或许可以在报纸或者网络中得知很多和我接下来要写的事情类似的新闻,我们也会为了他们的遭遇而同情和难过,人类天生的共情心理决定了我们会为了某一个个体的遭遇而悲伤,可也仅限于此,我们并无法体会的太多,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障碍。
但这些都不影响我的判断,即使我的编辑会认为我在浪费你们的时间而把刀片塞到寄给我的点心里,不过他应该不会那样做,因为他真的那样做了的话我就会得到一段相当长的休假时间与一份非常可观的赔偿金,我想只要他智商正常的话是会容忍我这样一个老头子的任性的,虽然关于这一点我一直有所怀疑。
当然,这段话我会原封不动的给各位看到,以证明我的胆量。
不得不说,我的手又不听我的指挥了,并不是说上面的那些话,那是我经历过十秒钟的深思熟虑之后写出的,绝不是一时的冲动,我想说的是关于这段故事,我曾经想过很多种故事的发展,包括这段洞中所发生的事情,但在这张破旧的桌子前,我还是对我的手指没有太强的控制力,我唯一能够控制的就是尽快的结束这里的剧情,我知道你们早就烦了,也许没有,好吧,那也许是我烦了。
关于之后的剧情,我并没有着太过于具体或者宏观的大纲,就如同我之前所说,这个故事的出现只是为了消磨厄莫去农场这段时间的稿酬与各位的耐心,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仅此而已。
关于弗雷什的过往,就像他之前所说的,他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几面,我本来想作为一段剧情穿插在故事中,但就这么说的清楚也未尝不可,因为我完全可以再换一种形式再写一遍而近可能的保持着故事的完整的连贯。
所以是他的母亲将其抚养长大,但那也没有持续多久,他的母亲也离开了他,至于原因,那也许是弗雷什一生的痛苦,也是他一直有些自卑的来源。
他还记得那天他的母亲对他所说的话,那天她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女士在看着自己的一个绝对不到6岁的孩子,就连弗雷什都忘了自己那个时候是多大,她说。
“孩子,我要走了。”
“你要去哪里妈妈”小弗雷什问道,当时家里面只有他们两个人。
“去一个没有你的地方。”弗雷什的妈妈说道,“去自由的地方。”
“没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