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巫师而言,血液有许多用途,不同的血液有不同的用途。
魔法植物的血液来源较少、用途主要集中在魔法药剂方面,比较单一。比如棕榈科的麒麟血竭,可以用来活血定痛,敛疮生肌;桤木的血液涂在动物身上可以使它们驯服;百年以上曼德拉草的老根血能够用来治疗耳聋。
魔法生物的血液使用范围相对广泛一些,比如唐古拉冰螭的主动脉血液可以用来萃取秘银、长白山赤虬的心头血可以充当许多魔法实验中的催化剂、东海蜃龙血液制成的墨水是抄录幻术类咒语的高档用品;甚至在许多巫师眼中一无是处的河童,它们的血液都可以用来喂养鱼妇的幼崽。
而魔法师的血液,用途就更广泛了。
幼年巫师的童子之血可以用来炼制贤者之石、女性巫师的月事血可以用来驱散厉鬼;符箓师可以用鲜血来封锁符纸的灵机、法书制作师可以使用鲜血来祭炼更加具有成长性的法书;便是对使用鲜血的魔法一无所知,单纯用鲜血在法书上抄录咒语,也能极大增强咒语的威力——当然,这种方式对巫师身体的伤害也同样巨大。
郑清看着手中那枚魔法戒指上镶嵌的蛋白石裂开后露出的一滴鲜血,呼吸顿时急促起来。
虽然头顶艳阳高照,四周人声鼎沸,但一阵刺骨寒意仍旧令他浑身发抖。
“真的吗”他抬起头,震惊的看着周围几位伙伴,嗓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嘶哑。
“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阿尔法学院的人。”张季信闷声回答道。
辛胖子难得赞同的点着头。
郑清没有继续说话。
他没有询问萧笑是如何发现那头狼崽子魔法戒指间的奥秘;也没有询问这滴血液会被用去做什么。
他只是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在这座魔法泛滥的世界,阳光固然更加灿烂,但阳光下的阴影也更加黑暗。
“我原以为我跟那两个家伙只是一点小矛盾。”郑清看着朋友们,脸上竭力挤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不择手段。”
作为一名接触巫师世界时间不长、与其他巫师来往也不多的大一新生;郑清与阿尔法学院的两位高年级学生却有着奇怪的交集。
一俟被阿尔法的人下黑手,他立刻想到了弗里德曼与瑟普拉诺。
除了他们,估计也没人有这闲意来折腾他。
“小矛盾”萧笑听到郑清的话,挑了挑眉头,稍微提高了一些声调:“镇压别人入魔的弟弟是小矛盾有谁听说过进了黑狱的巫师还能重新活着出来的!又或者,你以为落了弗里德曼的面子是个小事情”
郑清下意识的点点头。
“白丁的见识,白丁的见识。”辛胖子在一旁连连摇头:“对于那些吸血鬼来说,长生已在手,更无太多的追求。维护家族的荣誉,就变成了比钱财更重要的事情。要知道,挡人财路,都如弑亲,遑论坏了血族的荣誉了。”
“亡灵如果连荣誉都丧失了,还能剩下什么”张季信也在旁边补充道:“你以为吸血鬼与狼人的千年血仇最初渊源是什么不过是一场宴会进场先后顺序的差异罢了!”
“但这里是布吉岛!是第一大学!是巫师世界的中心!”郑清有些愤怒的抬起头,看向远处那个罩在白袍中的身影,咬着牙低声喝道:“他们怎么敢!他怎么敢!”
安德鲁似乎说了什么有趣的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