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讼是一件折磨人的事,至少郑忽是这么认为的。
不是东家在耕种的时候侵占了西家的地,就是西家的树倒了压塌了东家的茅草墙……
最让郑忽感到惊诧的是,有一家的男主人将家里的钱给私藏起来了,气的女主人大怒,非要郑忽帮她讨回公道。
郑忽也不得不感叹,男人藏私房钱的天赋还真是……与生俱来啊!
不过这种事,郑忽也不好多说什么,都是一家人,谈不上偷,故而,只能好言劝慰女性同胞几句,同时也不免严厉的训斥了男同胞几句,这才平息了女同胞的怒火。
毕竟此时的社会还多多少少还有些母系社会的残留,或许在贵族阶层,女性的地位普遍不高,当然也有例外,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总会有些逆天的存在,历朝历代都有。
但在社会的底层,女性的地位,虽谈不上相当高,但也不低。
一般而言,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低是根据他们对家庭的贡献,简单来说产出折合成钱的多少来决定的。
在中国几千的历史上,下层女性没有不下田干活的,她们也是劳动力的一部分,而那些所谓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性都是上层社会的贵族小姐,这也造成上下层女性的地位处境迥然不同的原因。
例如在汉朝时,女性可成为户主,可继承遗产,可以主动提出合离,像野史中记载武帝的母亲王太后就是一脚把的她夫家给踹了,然后入的宫,而在正史中最典型的例子要数《汉书》中记载的朱买臣与其妻。
当初朱买臣未发际前,穷的和他老妻一起上山打柴换钱维持生计,每次在打柴的路上,朱买臣唱自己作的歌,他老妻不让他唱,越是不让他唱他唱的越是起劲,他老妻实在羞于与他为伍,要和他离婚,朱买臣笑着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汝苦日久,待我富贵报汝功。”他老妻怒道:“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然后就这样就离婚了。
离婚之后还不算了,朱买臣的老妻还和新夫时常接济朱买臣,好狗血的一出前夫和新夫和平相处的大戏。
也由此可见当时底层社会妇女的地位。
汉时都如此,更别谈此时了。
郑忽如此帮助女性同胞,会不会赢得一个“妇女之友”的雅号暂且不知,但他确实是感觉挺累的,听讼不单要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更考验人和稀泥的本领,大多都是些家庭邻里之间的琐事,基本上都是以调节为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就像后来孔老夫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
等到郑忽处理完最后一件争讼事件,夕阳已经西下,只在天边留下一片红彤彤的晚霞。
天也不早了,人也不少了,鸡也不叫了,狗也不咬了,郑忽也准备回去了。
辞别了午乡众人,郑忽登车准备回去,一群人跟着郑忽后面看着郑忽登上车,等车马已经开动时,人依旧未散,跟在车后送郑忽,郑忽侧转着身子一边向众人挥手示意他们不必在送,一边口中喊着“诸位父老请回吧,回吧……”
毫无疑问,郑忽又收了一波人心。
看着有些人因自己的离去而落下眼泪,郑忽心中说不感动是假的。
……
长葛西北十余公里处有邢山,西北东南走向,山虽不高,不过三百多米,但在其险要异常,怪石突兀,山的西南侧有悬崖,悬崖边上有许许多多的列石,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