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郑忽和高渠弥在执法的营帐内接到了郑庄公的传话,让二人配合着惨叫几声,以安蔡侯的心。
对此,郑忽倒是无所谓,叫就叫呗,又不是啥大事,反倒是高渠弥接到命令之后,有些惆怅,在营帐内来回走动,几次张口想对郑忽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最终长声一叹。
郑忽见高渠弥一副欲言又止、长吁短叹的模样,知道此时高渠弥的心中应是士大夫的体面在作祟,这并不难理解,士大夫最重体面,士可杀不可辱嘛,打碎了牙那也得和着血往肚子里吞,类似现在让其守着这么多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那真比杀了他还难受。
高渠弥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想想也是,身为上层统治阶级的一员,行军打仗这么多年,只有他高渠弥执行军法处置别人,哪轮的到别人执行军法处置他。
而且来说,此时的军法比较简单粗暴,普遍实行的是死刑,像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军法资料最为详尽的兵家著作《尉缭子》,就公开宣传使用重刑来维持战场以及军队纪律,甚至说:“善之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什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什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也就是说至少要能够杀掉士兵百分之十的,才能使军队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尉缭子》的说法在春秋战国时期具有普遍性。著名的《孙子兵法》虽然没有正面接触到军法问题,但也强调“兵置于死地而后生”,表现对于士兵生命的冷酷态度。另一部《孙膑兵法》也有一篇叫《杀士》,其内容虽已亡佚,不过其标题与《尉缭子》说法相近。
除了广泛使用死刑外,此时军法的处罚方法还有笞刑和“贯耳”(用箭矢穿刺违纪者的耳朵)。《左传》记载公元前633年,楚国准备围攻宋国,先进行了大规模的会操,由统帅子文主持的会操,进行了半天,没有杀一个人。于是,楚国更换统帅,由子玉再次组织会操,进行了一整天,笞七人,贯三人耳”。
所有的这些都是针对普通的士卒而言的,像高渠弥这种上层贵族,在行军打仗的过程,只要不是犯了特别大的错误,或者是打了特别大的败仗,一般而言都是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秦穆公时期的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人暂且不论,单说号称天下第一美男子的公孙子都也就是公子吕的儿子,郑庄公的堂弟,在郑、齐、鲁联合伐许之际,趁机杀了郑庄公的爱将颍考叔,不也是屁事没有,现在还好好的待在郑国国都新郑。只不过郑庄公自那以后再也不对其委以重用就是了。
郑忽看不惯高渠弥那副矫情的模样,心道又不是真打,只是让你叫两声,你就是偷着乐吧!想虽这么想,但又不能说出来,毕竟一旦说出来性质就变了,就真变成赤裸裸的打脸了,以此时士大夫的尿性,这绝对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故此,郑忽只得好言安慰道:“高大夫稍安勿躁,若高大夫实在不愿,忽愿为代劳!”
骨子里依旧残留着现代思想的郑忽对于此时士大夫的那种独有的坚持是不太理解的,就像无宗教信仰的人怎么也不明白有宗教信仰的人的心理一样。在郑忽看来一个很小的事,在高渠弥眼中比杀了他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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