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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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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民告官(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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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个县委常委,八个举手通过,这样的事情,郭丹丹到唐平县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一次碰到。

    她也没有料到这个姓罗的年轻人居然有那么强的影响力!

    以她的打算,有了罗子良的加入,两人拧成一股绳,在县委常委会上,就能把张明华的势力压倒,每一项决议,只要过半数就行了。但如今已经不是半数的问题了,而是一面倒地得到了支持。张明华这个障碍和拌脚石终于被掀翻。把罗子良要回唐平,郭丹丹觉得是她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情。以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番了。

    正所谓一家欢乐一家愁。和郭丹丹愉悦的心情相比,张明华却黑着一张脸,落漠地离开了会议室。

    张明华回到自己县政府大院的县长办公室,他的秘书说:“张县长,县法院行政庭通知,下午两点钟开庭审理夹排镇的那个案子。”

    “我知道了。”张明华烦躁地说,然后就走进了里间。

    他的秘书所说的夹排镇的案子,是一起山地山林权属纠纷。

    夹排镇的老场村和拉鱼村为了争一座菩萨坡,闹得不可开交,两个村的几百个男女老少,齐聚在那座坡上,插红旗,骂的骂,打的打……

    发生那么大的群体事件,作为代县长的张明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可是,他到了这个地方后,却不知道如何处理。

    之所以叫做菩萨坡,是因为那座山下面大,上面很小,从远处看来,像极了一个菩萨。这座坡是两个村的交界,平时互相打柴割草,没什么纠纷。起因是两个不同村的妇女在坡上起了争执,骂仗过程中,一个说是我们村的坡,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滚回去!另一个说,该滚的人是你,这是我们村的坡好不好

    吵来吵去,就发生了蝴蝶效应,引起了两个村对这座坡的所有权纷争。

    农村山林土地的问题比较复杂,它经历了合作化、公社时期的分合,现在的有些乡就是由村或公社变来的,村又管队、屯,其实有时屯和队和组又是一回事,听起来都头晕。难的是三包四固定时很多地方没有书面材料,往往几个队长用脚踩出一条路即为界线,当年的老人们大多不在世,而且当时政府的山界林权证到处发空白的,由村委自己填,范围想怎么填就怎么填。

    张明华这个代县长带队来处理的时候,得到了老场村委会的热情接待,又杀鸡又杀狗的,吃饱喝足以后,他就想当然地把这座山坡划给了这个老场村。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了确权决定书。

    但是拉鱼村不服呀,于是一纸诉状把县政府告了!

    本来,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很多年,可以民告官。但这个张明华被人告状,很恼火。就派人调查是谁帮拉鱼村出头打的官司。

    一查,是县司法局的一个副局长,叫蒙锡新。这个蒙锡新是拉鱼村出来的人,从情理上来说,应该帮助本村。这个蒙锡新调进司法局后,平时没事的时候看了不少有关法律的书,就认为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理直气壮地调查了一番,写了诉状,交给了县法院。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接了案子,消息传来,蒙锡新还没高兴多久,就被张明华叫到办公室,劈头盖脸地骂开了:“你他娘的居然敢告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不是,张书记,张县长,我不是告您,我只是帮写的诉状,告的是县政府,行政诉讼法规定,群众是可以告政府的……”看到张明华恼羞成怒,蒙锡新慌乱地辩解。

    “你告县政府,就是告我,懂不懂还行政诉讼法呢,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你这么一告,我的脸面往哪里摆得了,我看你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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