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因为足踝受伤,莹莹的左腿至少三个月不能正常走路,两天后,大雪停止了,凌侠背着莹莹离开了道观,因为知道武林盟不敢伤害掌柜的,所以凌侠丝毫没有担心他的危险,至于钟神陲嘛,凌侠就更不担心了,反正他俩不熟。
莹莹倒是记挂着钟神陲,可她现在的伤势根本没法去营救,所以只得暂时先放一放了,离开道观后,凌侠先是把莹莹背到了一家裁缝铺,二人各挑选了一身最上等材质的衣服,起初莹莹还以为是凌侠花钱呢,可到了结账时,她才发现凌侠身上没钱。
原来,凌侠看到莹莹之前比武招亲时挣了不少银币,所以惦记上那些钱了,衣服已经按照二人的身材修改好了,根本没法退,所以莹莹只得气呼呼的掏出银币付账,买完衣服,凌侠又背着她来到城里最大最豪华的客栈。
因为知道凌侠一文钱都没有,所以一开始的时候莹莹不同意住那么好的地方,可她架不住凌侠来硬的,凌侠把她背到客栈,直接往柜台上一放就不管了,他自己动手从莹莹的钱袋子里掏出一把银币,交给客栈掌柜的,付完前,他自己朝后院走去。
来到后院,凌侠招呼跑趟的伙计去后院烧水,他要先泡个热水澡,然后再更换新衣服,看到凌侠把钱都交上了,莹莹索性也豁了出去,她又交纳了几枚银币,自己包了一个单独的院落,甚至还临时雇了两名婢女,让她们从后院伺候自己。
凌侠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热水澡,自从他进驻州安省至今,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洗澡了,身上都已经馊了,这次他换了两桶水才洗干净,洗完澡,凌侠整理了一番发型,换上新衣服,当他走到铜镜面前看着眼前的自己时,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此时的凌侠跟之前邋遢形象简直是判若两人,他将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脸上的胡须也刮的干干净净,英俊刚毅的面容十分帅气,身上穿着一套云白色的锦罗长衫,腰间束着一条水蓝色腰带,脚下是祥云伴月靴,用现在的话讲,这就是一标准的小白脸。
走出房间后,已是午饭时间,他以为莹莹还在大堂里赌气呢,可是到前面一问才知道,莹莹竟然包下了一座单独的院落,来到莹莹居住的小院,只见两名婢女正不停的忙碌着,而莹莹则坐在屋子里,她一边烤火取暖,一边支使那两人干活。
此时的莹莹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连衣长衫,外面套着一件纯白色的雪貂风衣,脚下的棉靴是用狐皮制作,既保暖又精美,她洗漱干净后,将发髻盘在脑后,上面插着一根玉钗,虽然没有太多首饰衬托,但她那冷艳靓丽的容颜依旧光彩四射。
当莹莹看到凌侠此时的模样后,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她差点没认出来,看着英俊潇洒的凌侠负手而立的站在门口,想到自己曾被他抱在怀里过,莹莹的脸颊微微泛红,她没有想到凌侠竟然这么英俊,望着凌侠帅气的脸颊,她有些发呆。
“看什么没见过帅哥啊”凌侠戏虐的调侃了一句,接着他走到那两名婢女旁边,一脸羡慕的说道:“唉吆喂莹莹姐还真舍得投资啊,住客栈都要雇婢女,我刚刚以为要个雅间就已经挺上档次了,结果跟莹莹姐一比,我太逊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