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调查进展很快,案子不久就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接着就到了法院。公诉机关对赵海洋提起了刑事诉讼,胖子的家人对赵海洋随后又提起了民事诉讼。
华娱公司总经理陈鹏飞除了安排好自己的生意,就一直陪在青梅身边,陪她找人,请律师,见法官,当然,还要陪她照顾玫瑰红鲜花店的生意,以及进货。青梅现在是最脆弱的时候,不陪她陈鹏飞不放心。
开庭前,律师约见了一次青梅。
律师姓刘,是个中年男子,戴一副眼镜,文质彬彬。刘律师还算敬业,自接了赵海洋的案子后,就一直在调查、取证,但收效甚微,因为当时的围观群众已四散而逃,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
刘律师对青梅说:“怎么办,不是没有人出来作证,而是根本就找不到目击证人。西京市这么大,人员流动性也很大,证人一旦离开现场,再要找到就是大海捞针。”
青梅说:“案情放在那里,报纸都登了,还要证人干什么”
刘律师说:“报纸我也看了,那只是记者的采访,不能作为证据,也不能左右判案。这你不懂,因为我天天都在办案,经历的案子多,而报纸也在天天报道各类案件,法官要以报纸作为证据,那不知要判多少错案、冤案。更关键的是,那记者通篇都是以赵海洋的自述为视角,也就是说,一方已经死了,另一方的话就仅仅是一面之词,那就更不能作为证据了。”
律师这样一说,把青梅的心说得更乱了。青梅问:“那怎么办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没有”
刘律师说:“没有办法,找到目击证人就是唯一的办法。”
青梅几乎要流泪了,问:“证人对于这个案子就这么重要吗”
刘律师说:“是啊,证人就是本案的焦点,而且不能一个,一个就是孤证,法院也可能不会采信。即使采信,也是证据力很弱。”
青梅说:“人们常说,事实就是焦点,怎么证人成了焦点了”
刘律师说:“对呀,事实从哪里来,不是从证人那里来吗现在本案有许多疑点,首先没法搞清那把刀子是谁的,究竟是赵海洋自带的刀子,还是那个胖子从衣兜里掏出来的是赵海洋先动手打人还是胖子先动手打人是赵海洋先用刀子去戳胖子还是胖子先用刀子戳赵海洋如果有了目击证人,事情就一清二楚了。要是胖子先动手打人,胖子就成了杀人案的诱因。要是目击者看清是胖子从衣兜里掏出了刀子,那胖子就是先备有凶器,先有行凶杀人的动机。胖子拿着刀子向赵海洋戳来,胖子就成了凶徒,赵海洋就成了自卫,懂吗,正当防卫如果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杀死对方,那有可能赵海洋不负法律责任,连任何责任都没有,包
括刑事和民事。”
青梅问:“你是说既不坐牢又可以不赔钱”
刘律师说:“没错。”
青梅疑惑的说:“人都被杀死了,不负一点责任能行吗”
刘律师说:“那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些。最后的落脚点只要落到‘正当防卫’,也就是说赵海洋只要是‘正当防卫’时刺死了对方,就有可能不负任何责任。听清了吗我说的是有可能,不是绝对的,这还要看法院怎么认定怎么判了。”
青梅虽然贵为“一朵市花”,但她法律知识还是一点都没有的,基本上是空白,经刘律师这么一点拨,她才总算听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