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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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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断案三法!(2/4)(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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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咕噜噜的在堆满雪的大道上行驶着,偶尔的颠簸摇晃,证明这一路并不崎岖。

    曹冲先让车开到辛府前,将辛华放了下去。

    当然,辛华自然是不肯的,但是此时的曹冲可不是几年前的曹冲了。

    现在的曹冲一个眼神瞪过去,辛华就变成小媳妇一般,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乖乖的下了马车,回到辛府之中去了。

    当然,她心里没有多情愿就是了。

    将辛华送回去之后,马车中也只剩下曹冲一个人了,曹冲没急着回府,而是吩咐车夫在邺城游荡一会儿。

    而曹冲则在马车中思考问题。

    当然,最惨的还是曹冲的护卫,基本就是跟着马车在邺城中转圈。

    好在他们是精锐之师,不然在雪天狂奔一个多时辰,早就累死了。

    马车中...

    曹冲随意的躺着,车内有昏黄的灯火摇曳着,将曹冲的脸庞照耀得有些忽明忽暗。

    曹冲眼神闪着异样得光芒,脑子的念头也是开始不断碰撞起来了。

    要想判断谁是凶手,首先就要找出他的动机。

    贾诩,曹丕,司马家,辛毗,汉献帝。

    这些都可能是凶手,但如果从动机上面分析的话,就可以排除几个人了。

    贾诩与马腾有隙,而且与自己有仇,今天的这种局面,很可能是他的手笔,所以贾诩的嫌疑并不能排除。

    贾诩如此,曹丕也是如此,光是在大成殿上曹丕的表情显露,曹冲都觉得这件事与曹丕脱不了干系。

    即使不是曹丕做的,里面也有曹丕的影子,所以曹丕的嫌疑也不能排除。

    司马家韬光养晦久了,这件事是他做的可能性很少,当然,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至于辛毗,作为自己的老丈人,虽然是与刘璋有些恩怨,但不可能直接去要人命的。

    辛毗作为元老大臣,十分谨慎,说是老狐狸也不为过了,不可能这般冲动。

    更何况,曹冲对于辛毗还是有些了解的,现在辛家的力量基本都掌握在曹冲手上,辛家的死士同样如此。

    是故,辛毗的嫌疑可以先排除出去了。

    最后这个汉献帝刘协,他绝对是有做这件事的理由的,但是曹冲的情报中也知道汉献帝此时算是已经放弃所有了。

    他好似只想当一个傀儡皇帝。

    但是,会不会是像勾践一般卧薪尝胆

    曹冲摇摇头,这个问题他回答不出来,是故,汉献帝的嫌疑也不能排除。

    而除了动机外,这个时候断案,还需要有证据,证据包含人证,物证,书证,勘验等证据。只有在证据确凿,罪犯认罪伏法的情况下,案子才能最终结案。

    当然,这就不是排除法了,而是确认法。

    如果证据不全或者没有人证物证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有三种方法可以断案。

    第一种:依据法医的现场勘测结果。

    法医最早起源于秦代,在秦朝时官名叫令史,秦律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都要进行必要的尸检,司法官如果不按照法律流程进行检查,将受到惩罚。

    所以后代也沿革秦朝的律法,地方部门都会配备相应的法医,法医的现场鉴定结果是法官断案最直接依据和参考。

    此时,廷尉狱中,令史这个职业依然存在。

    宋朝的《洗冤汇编》中就曾记述这样一个案子,甲乙两人结伴出行,在两人准备涉水过河时,甲看到乙身上带了很多钱财,于是就起了谋财害命之心,在河中间,甲将乙按入河中,令乙窒息身亡。

    然后托出他的尸体,报官说乙溺水而亡,因为尸体上没有过多的伤痕,法官也认定是溺水身亡。

    但验尸官却从死者的指甲缝和鼻孔中验出了泥沙,并且死者胸前呈红色,口唇有黑斑,肚子膨胀,这些检验结果表明乙是被人按入水中窒息而亡,是他杀。

    最终在验尸官的检验证据下,甲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谋财的动机和过程。

    第二种:依据案情和逻辑进行缜密的推断。

    在一些凶杀,盗窃和死因不明的案子中,如果凶手没有留下作案罪证,法医也检验不到最有力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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