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第一次遇见林洋,是在他人生中最悲催的时候,当时他被他老爹从家里打了出来,身上穿着大短裤和小背心,脚踩着拖鞋,蹲在角落里吃泡面。而林洋被一群小混混逼到了巷子里,只因为当时林旭周围都是杂物,身材又娇小,所以没有人看见他。
林洋穿着白衬衣,空着两只手,眼神冰冷的看着他对面的混混。那些混混似乎预谋了很久,每个人手里都有各种各样的武器。
为首的人穿着皮夹克,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他挥动着手里的棍子,冲林洋说道:“小子,我们老大已经发话了,只要你答应帮他办事,他就让你从此吃香的喝辣的,也不用再跟着姓胡的吃苦,怎么样啊”
林洋那时也才二十出头,声音很有磁性,林旭蹲在箱子后面听到他说:“多谢美意,但是,请滚。”
林旭忍不住笑了出来,幸好他声音小,没有人听见。他悄悄地伸出头看向背对着他的林洋,林洋的背挺得笔直,虽然他身上早就受了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自信。
“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我上。”
小混混们拿着手里的棍棒冲向了林洋,林洋闪身躲过一棒,抬脚踹倒一个,然后再弯腰躲开一棍,一拳打在其中一人脸上。
林旭躲在箱子后面看得热血沸腾,他本来想打电话报警的,可是手机被他爹没收了,搞得他现在只能躲着,一边看一边祈祷他们别发现他。
混混人多势众,林洋身手再好,又受了不少的伤,体力开始有些不支。为首的人一直在旁边观察着,趁林洋不注意从侧边冲了过去,紧紧握住了手里的铁棍。
林洋瞟眼看到侧边冲过来一人,可是当前却顾不过来,只能做好挨一棍的准备,谁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飞了过来,直接‘啪’一声砸在了为首的人头上,正在打斗的小混混们全都愣住了。
林洋看了看一头泡面的人,然后看向了身后,身后的箱子旁站着一个人,手还做着扔东西的动作。
为首的人把头上的泡面盒子拿下来,泡面的汤沥沥拉拉的从头顶流了下来,他把盒子往地上一摔,大吼道:“这他妈谁干的”
听到吼声,林旭这才反应过来,迅速把手收了回来,然后又像小学生一样哆哆嗦嗦的把手举起来,结巴道:“我,我干的。”
为首的人一看是个毛头小子,抬起棍子指着他,恶狠狠道:“你小子找死啊。”
林旭被他的凶狠样子吓得一个激灵,缩了缩脖子,然后跳到了林洋旁边,求救似的说道:“哥,救我。”
林洋没说话,只看着那些混混一动不动,为首的人似乎从来没受过这种羞辱,对林旭怒喊道:“我给你个痛快的,说吧,想怎么死”
林旭猛的摇头,说道:“我不想死。”
“不死不行!”
林旭身体一震,想了想,说道:“那临死前我能提个要求吗”
“说!”
“我能先把肚子吃饱吗”
为首的人挑眉道:“行,爷今儿高兴,就满足你这个愿望。”
林旭咽了咽口水,又不怕死的问道:“我能吃我想吃的吗”
为首的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感觉他像是个孤儿,应该也没什么特殊想吃的,于是就点了点头。
林旭难过的吸了吸鼻子,说道:“我要吃白记的小笼包,紫金路上沛食店的烤鸡,还有米其林餐厅的龙虾,对了,他们店的鹅肝也不错,还有……”
当!
为首的人瞪着闭了嘴的林旭,大吼道:“你他妈以为我是搞慈善的啊!让你吃饱了上路,你还他妈的给我点一桌的菜,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啊,还鹅肝,老子都他妈没吃过呢。”
林旭害怕的看着他,说道:“你没吃过鹅肝啊我告诉,鹅肝很好吃的,但是你要去正宗的西餐厅吃才行,其他地方的都不好吃。”
林洋看着气得说不出话来的领头,嘴角抽了抽,努力憋住笑意。
领头的人被气得够呛,他恶狠狠的瞪着林旭,说道:“不用你选怎么死了,我帮你选。”说完,挥了下手,周围的混混就抬起了手里的棍棒。
林旭被吓得说不出话来,紧紧拉着林洋的胳膊,大喊道:“大哥,救我啊,我是因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