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玉镯吧,成色真好,看着比村长二媳妇陪嫁的镯子还好,不错,真好看,我的闺女终于舍得花钱打扮自己了。”
孙氏也走过来看了她手镯,十分欢喜道。
闺女赚的钱不是花给家里,就是花在村里人上,衣服大多颜色暗沉或者素静,连买给思九的都比她自个儿的好。
果然是过了一年长了一岁,终于知道要打扮自己了,还把衣服偷藏起来不让他们知道,在新年的时候穿出来给他们惊喜。
孙氏夸赞‘白玉镯’,但宵夜却嫌弃得很,对她的话吐槽连连。
土包子,没见识的乡巴佬!
他宵夜乃天下第一美男子,鳞片色泽比帝绿玉都要上好一百倍不止!
什么村长儿媳妇手镯,拿一个村姑的镯子跟他对比,对他都是一种侮辱!
……
提着祭祖的篮子,几人来到了慕家主宅。
慕璃这大红色衣裙一亮场,想不引人注意都不成。
本就清秀的脸蛋,便是不施脂粉,头上也不戴任何东西,就简简单单一条红色头巾,也显得很出众。
皮肤很白,红色衣裙衬得她皮肤白里透红,上面绣的花朵都精致得很,边上的兔绒又可爱又暖和。
慕璃衣着一向低调,如此‘华丽’,还是头一回见。
一身粉色衣裙,裙边也有兔绒的慕莲看到她这身衣服,眼睛都瞪值了。
即便都有兔绒,料子也不错,可有眼睛的偶读能看得出慕璃那身衣服比她好看多了,也贵多了。
慕璃这身衣服,比县城里那些小姐都不差!
慕莲气得脸都红了,她一向出众,又喜欢跟人攀比,比不得县城里那些小姐也就罢了,现在连慕璃都比她穿得好!
要是她有个有钱的父母就好了!
“阿姐,你别生气,我觉得你比慕璃好看多了,慕璃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