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直播进行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九十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五)(第1/2页)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十五)

    许愿望的时候,难道都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吗

    “若我不回天庭,玉帝会不会觉得是你拐走了我,顺带挑衅了天庭”

    笙歌偏头看向了大圣。

    本小仙女怂,不想做帮凶。

    “明明是天庭拐走了你。”

    嘴贱手欠的大圣丝毫不退让。

    孙悟空觉得自己委屈冤枉极了。

    明明是他把灵气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送给了笙歌,最后就在他下山置办衣裳的几天被天庭带走了。

    这就好比他辛辛苦苦养了只兔子,然后被野狼叼走了。

    以他对笙歌的馈赠,笙歌喊他一声师父都不为过。

    (#--)

    “得道成仙不是每个妖族的心愿吗”

    笙歌反问道。

    玉皇大帝,三界之主。

    要么佛修入西天,要么得道入天庭。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大圣一般有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底气和勇气的。

    “瞧你那点儿出息。”

    “花果山不好吗若你喜欢,本大圣可以把花果山打造成第二个天界。”

    实力永远都是有底气的根本。

    笙歌摇摇头,三界之主的位置不适合大圣。

    他生来不羁,随心所欲,这样的他合该是潇洒自在无牵无挂的。

    站的位置越高,担的责任也就越大。

    细思之下,无论是俗世帝王还是各界之主,哪一个不是兢兢业业心忧万物。

    染上了权欲的气息,大圣也就不再是大圣了。

    他继续做自己就好,有一颗好胜的,永不屈服的心,一步步强大,挣脱桎梏,星辰大海,自由潇洒。

    “我只想做猴王。”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走吧。”

    “这么多年,带你去看看水帘洞。”

    大圣锋芒锐利的眼神中透着柔和,莫名的让人心安。

    笙歌有些怀疑大圣大张旗鼓去东海抢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

    虽说大圣没有恢复所有的记忆,但也不是剧情中不谙世事,刚刚离开菩提祖师归来的两眼一抹黑。

    想要宝物,以大圣的本事神不知鬼不觉便可以得到更好的。

    何必兴师动众,大张旗鼓再去一趟东海呢。

    “大圣,你是不是知道我在天庭啊。”

    笙歌仰着脸,一脸八卦的问道。

    孙悟空漫不经心的睨了笙歌一眼,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笙歌貌似比做猴子的时候好看多了。

    不过,做猴子不好吗

    这些年来,他游历天下,见识了许多妖修之人想方设法的想得一颗化形丹,褪去妖身便而为人。

    九尾狐族最甚……

    为了有足够的修为化形,他亲眼见到明明是得天独厚的九尾狐族竟低三下四的魅惑着凡人。

    在道士除妖时,他也不知自己在见到九尾狐真身时为何会心软,出手一救。

    为妖,真真就是一见如此见不得人的事情吗

    大圣伸手轻轻在额头一点,俏生生的小仙女顿时就变为了一只满脸是毛红着脸的丑猴子。

    笙歌看着自己毛茸茸的爪子,整个人都不好了。

    天地良心,她更习惯做人啊。

    “大圣,你是不是嫉妒我化形后的盛世美颜呢。”

    笙歌愤愤不平,壮着胆子咬了大圣的手一口。

    呸,满嘴毛。

    emmmmm……

    她能说她很嫌弃吗

    ……

    ……

    泠泠七弦上:为什么感觉大圣如此傲娇……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次见大圣,感觉都有些不一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个问题本大小姐最有发言权,谁让本大小姐是大圣的第一个观众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是说大圣变了,只能说主播对于大圣而言比最开始重要了。再怎么说,主播都是大圣亲手揍出来的人,那是别人能比的吗

    浪九九:是我太孤陋寡闻了吗什么时候挨揍都成了一种荣幸。

    北城南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