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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穴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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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衰退的罗马共和(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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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元前38年,元月20日,我的三千禁军骑兵带着两百箱子的金银珠宝,我在罗马城外交给来罗马上缴帕提亚王国地区财政税收的坤特斯。

    虽然在攻打帕提亚时,全部的军备和士兵的军饷几乎都是来自我的个人资助,但是罗马在此前和后面给了二十万金币的财政拨款。

    这不过是区区之数,比我耗费的九千万金币不能相提并论,但我得归还罗马这个数,其余的替换下来的罗马士兵的装备,刀剑,马匹等,我都还给了罗马人民。

    这仅仅是原物奉还,我只是表明一个概念,在对外战役中,元老院给我的就系这样多。

    在不分给任何元老院人员一个金币,一块地皮的前提下,我仅仅是赏给有战争功勋的罗马战士每人金币,等到了规定的服兵役年限,他们就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土地,然后回家去过平民的生活。

    罗马之前的兵役期几乎为终身制,事实上前期罗马军团的主要构成是自由人(罗马的城市百姓),,其它民族的不可能进入罗马军团,但是在凯撒时期的各地区形势开始逐渐紧张,才征发了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在历史上作为罗马军团的附属军团或者雇佣军团,这些人为事实已经平定的殖民地地区。

    再到后来,凯撒三巨头的后期,罗马军事形势一天不如一天,奴隶也要用了,许诺参军奴隶就能赦免为自由人。

    此刻回到罗马,我事实上在考虑的是军团的后期给养还有军事筹备等问题。

    这时候,以往的军团费用开始越来越庞大。甚至于一年的军团财政消耗量,比重新征集组建一支军队的代价不会少很多。

    历史上的公元7世纪到11世纪,曾经事实上实行过“特玛”(军区)制度,就是军队屯田垦荒等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养兵和屯兵。

    “特玛”(军区)制度的诞生,使得这一制度下,除核心帝国以外的帝国全部领土,都要被事实分割成数十个“特玛”(军区)。

    特玛一词的本意是军队的驻扎地,作战中逐渐变成了地方部队动员和管理的基本单位的代名词。

    各个军区的士兵平时作为国家提供的土地上耕作的农民,战时则应征入伍,本质上就是所谓的屯田兵。

    屯田养兵制度,集合了国民军和职业军两者的优点。屯田兵们的生活有所保障,战时的动员和统帅都会十分容易,并且,为保卫家园而战的士兵们普遍士气高昂,而国家对他们薪饷的负担也可以减少至最低限度。

    而这个时期开始,帝国军队的装备也能开始全面提升防御性能,加大各种兵器的种类和杀伤力,士兵和骑兵都开始大量采用锁子甲。此刻的帝国重装步兵都一般装备有锁子甲、钢铁胸甲、和钢铁头盔,手持大型圆盾护身,武器为长达4米的长枪和钢剑。

    至于轻装步兵的装备情况也有局部晋级提升。

    而此刻会导致后期出现中央军这一个名词。

    在中央军中,重装骑兵和弓骑兵的装备逐步同化,这同时也意味着弓骑兵的衰退。

    重骑兵披挂鳞片甲或是锁子甲、戴头盔,手持圆盾或是西欧型的方盾,武器是剑和长约4米的骑枪(康托斯)或是弓箭及投枪。弓骑兵在部队中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到了公元8世纪,终于从正规军的编制中消失了。而中央军中的一部分重骑兵,又开始给坐骑附加护甲,恢复了昔日的装甲骑兵这一兵种。

    与中央军相比,地方部队多为轻骑兵。他们披挂廉价的皮甲,装备有小型盾牌,以剑或长矛为主要武器。

    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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