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司徒允哲重逢,是在大学毕业五年后的同学聚会上。
那年,我已二十七岁,是一个有着三岁孩子的单亲妈妈,也是一个离婚两年零十个月的离异女人。
那天,我本来就没打算去参加的,可是抵不过陈琛那厮的电话轰炸,只得拖着我的女儿囡囡去赴那枯燥无聊的聚会。
酒店的电梯中,我对着镜子瞅了瞅一头剪得凌乱不堪的非主流短发,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似乎这幅形象早已和时尚与潮流接轨。
我下意识地揉了揉短发,想让它变得更为凌乱些。只是有那么一瞬间,突然有些怀念自已留长发时的样子了。原来,当年那个一头秀发的林慎儿,早已如一去不复返的黄鹤般,杳无踪迹。
岁月真正无情,如今的我,早已磨炼成一位无坚不摧的知性女人,挣钱、养娃似乎成了我生活的全部,可是我却乐此不彼。工作之外,我又变成一个随性、慵懒的女人,总觉得一切舒适、自然,便已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最好诠释。
所以,当我抱着囡囡、耷拉着一头‘逢头垢面’的短发,出现在这间来了无数次的豪华包间时,原本嘈杂不堪的场面顿时变得一片寂静。
“妈咪,我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囡囡糯糯的声音环绕在偌大的包间里,与包间里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
“咳--,看来我们真是走错地方了。”我附和着囡囡,正准备转身离去。天知道,我是多么的想趁机躲掉这乏味的聚会。
可是,天不遂人愿。我侥幸的想法刚刚从心中冉冉升起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传入耳膜,彻底粉碎了我略带悲催的逃遁之举。
“慎儿,你可来了!”两只脚已出包间外,陈琛却已经乐颠颠地从里间的那道门内杀将了出来。
陈琛,单眼皮、桃花眼、薄唇、鼻梁坚挺、身高178cm,衣着光鲜、体形适中,属玩世不恭、痞帅痞帅的那种男人。
我觉得只要是见过陈琛的女人,必定会认为他特没有安全感,可是事实上恰恰相反,他从来都是个专情的男人。
遁走的希望泡汤,我立即换上一副与党组织失联、又找到党组织的兴奋表情,亲切而又埋怨地瞅着他,“琛儿,也不告诉我是哪间房,害我以为走错了房间。”
陈琛见我笑得花骨朵似的,全身打了一个冷颤,揉了揉我凌乱的短发痞笑着道:“都说老地方了,定是你乱闯一气。”
我巧妙地躲开了陈琛的蹂躏,小声地对他附耳道:“今儿是什么好日子,又来腐败了”说完后又胡乱朝幽暗的四周挥了挥手,算是和同学们打招呼。
“脑袋里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呢也不怕带坏了咱闺女。”陈琛白了我一眼,又强行从我怀中抱过囡囡,捏了捏囡囡粉嘟嘟的脸庞,“囡囡,想爸爸了没有来,亲一个。”
“是有些想琛爸爸了!”囡囡躲闪不及,只得任陈琛蹂躏,接着又软绵绵地搂着陈琛的脖子语出惊人,“不过你身上的香水味也太浓了,就冲着这点,我可不愿继续想了。”
“人小鬼大,越来越像你妈妈了!”陈琛一愣,非但不生气,反而宠溺地点了点囡囡的额头,又转过身来搂住我的肩膀柔声道:“吃过晚饭了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