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陈家了”站在书桌前赏字的孙老爷子,转过身朝陈朗招了招手:“来,过来看看这幅字。”
听到这熟悉亲切的声音,陈朗忍不住鼻子一酸。
在陈朗的记忆中,小的时候,孙老爷子虽然并不是那种胖人,但浑身上下都有一种刚毅的气势,虽已退休多年,但眼中的威严却依然还在。
而现在,孙老爷子因为得了胃癌,已经瘦的不成样子了,即便不至于皮包骨头,单也可以说是很瘦了。
再来的路上,听刘晓生说过,现在的孙老爷子,基本上每天只吃很少很少的东西,甚至有时候早上只喝一口粥。
无论医生如何劝阻,他都不去医院,他说自己这一辈子已经早已看惯了生死,现在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可以享受一下生活,若是就此住进了医院里,那岂不是连这小半年的享受时间都没有了
孙老早在他小的时候,就很喜欢毛笔字,然而小的时候随军出征,一会儿在边境,一会儿再深山老林里。
年轻的时候,为国为民操劳半生,更没有什么时间去研究写字,这好不容易退休了,他哪里会答应去住院。
“爷爷,您这字真是越来越神了,上次看的时候,每一撇每一捺中都带着几分凌冽剑意,让人看了之后有一种情不自禁肃然起敬的感觉。”
陈朗嘿嘿一笑,伸出了大拇指:“而近日再看,您这字真是精进太多了,不仅大气磅礴,还隐约带着几分仙气儿,让我有一种错觉,好像这并不是一幅字,而是巍峨的泰山。”
说实话,陈朗对这毛笔字真是一点研究都没有,但此番夸赞,却并不是纯粹的拍马屁。
孙老爷子的毛笔字,或许和那些名门大家相比可能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但如果细看的话,字中是真的有一种大气磅礴,就好像耳边隐约还能听到十面埋伏,情不自禁的热血沸腾。
“写这幅字的时候,我想的是年轻时的军旅生涯,所以不免写的用力了一些。”陈朗的这番话,明显孙老爷子很是受用,哈哈一笑:“倒是你小子,这才几个月没见,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会说话了,我可是记得,你小时候说我这字就跟狗爬的一样。”
陈朗脸上一红,讪讪一笑:“那时候哪懂得欣赏,再说了,那不还是我爷爷说的,不然我哪懂得什么好坏。”
一老一少对视了一眼,随即同时哈哈大笑。
……
公园。
每天晚上吃过饭,中田信兵郎都会在这个公园里散散步,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单从穿衣打扮上来看,恐怕很多人都会认为他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因为他穿的的确很普通。
看起来有些年头的西装,袖口处甚至还有一些磨损掉色的痕迹,脚上穿的是一双在路边摊上随便就能买到的皮鞋。
他坐在亭下的石凳上,静静地看着不远处跳广场的人群,从黄昏一直到天渐黑,这才从石凳上起身走回酒店。
林龙三就跟在他的身后,在这些天里,中田信兵郎不管是吃饭还是散步,林龙三都跟在他的身边。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是多年的老朋友。
“林龙三。”快到酒店时,中田信兵郎忽然转过身,脸上带着平静的微笑问道:“你知道你这辈子为什么一直难以突破进入洞虚期吗”
林龙三皱了皱眉,有些不明白中田信兵郎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问自己这种问题。
他现在是元婴后期,早在很多年前,他就已经是元婴后期了,按照修真界的常识,只要迈过金丹期和元婴期之间的那个坎,基本上只要不是受过什么重创,或者修炼天赋不是很差的人,基本上十有八九都能再往前进一步。
很显然,林龙三并没有受到什么重创,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也受过不少伤,但那些伤却并没有在他身上造成任何暗疾,更不用说是影响他修为境界的伤了。
至于修炼天赋,林龙三在二十岁的时候便已经突破进入元婴期了,足以可见他的修炼天赋有多么的好。
然而,他今年已有五十多岁,却依然还是元婴后期,洞虚期的那扇大门他从未推开过,甚至就连碰都从来没有碰到过。
长达二三十年无法突破,这么长的时间里,可以说彻底磨碎了林龙三对于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