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二十五年前,余金叶在这镇里是名颇有神奇色彩的仙婆,除了会唱念仙歌巫术以外,最主要前来问仙的十有八九都非常的灵验。当时她生意火爆,根本腾不出时间教育余小兰。
没上过学的余小兰长相甜美,惹来许多青年私下撩拨她。余小兰对男女的禁忌一翘不通。十六岁就与人偷吃了禁果,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私生活不太检点。引起不少同村长辈的蔑视,大伙都视她为异类。那时代的人们思想作风都很保守,奈于她母亲余金叶是名有手段的仙婆,大家都不敢将她怎样。要是没后台,在这偏远落后村庄,只怕余小兰早被捉去浸猪笼或许是赶出村庄。
当时比余小兰年长八龄的李威在村里当担着支书干事,算是有点本事。他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年轻貌美的余小兰,经过一番猛追成功得到对方。
李威自幼就没了父亲,故而与小他三岁的妹妹李红从小就相依为命,兄妹感情特别好。却为了跟余小兰走在一起,他们两兄妹吵上数回合的大架。最后李威母亲出面调和,同意他们两人的交往。勉强停止了他们两兄妹的战火。
李威母亲更是私下多次警告余小兰既然跟了她儿子就不能再与其他男人有染。余小兰住进李威家中,一住就是一年,她性格脾气都很好,又会做家务,成功取得李红和李母的喜欢和认可。就等着满二十岁办个证就圆满收尾。
李威父亲生前是陈立雁的战友,曾经为各自子女立下口头婚约。
那年陈立雁带着陈春辉上门提亲。李红一眼看上当时英俊斯文的陈春辉,两人开始不冷不热的来往。正当双方家长都准备为他们两人办酒席之际,却闹出了丑闻。陈春辉竟然和当时年仅十七岁的余小兰疯狂的勾搭上。
为此,李红痛哭三天三夜,心灵受伤破碎。李威再三放下尊严的去讨回余小兰欢心却未果,他更是想不开,寻短见,从山崖高处纵身跳下,幸好落地时有老树枝倒挂住,性命保存下来,一边脚却瘸了,从此,李威走路都是一摇二摆的。
陈立雁坚决反对陈春辉和余小兰的交往,可惜比余小兰年长十龄的陈春辉当时走火入魔的迷恋余小兰。他不惜辞去父亲为他安排的好工作,住到余小兰家中去。
余金叶那时候搬到镇上去住,日子过得很是风光。她见木已成舟,余小兰更是火速的怀上对方孩子,加上陈春辉跪地发誓孩子出生以后,不管男女都会马上娶余小兰过门,余金叶最终成全了他们。
余小兰十八岁生下陈贵凤不久,正好遇上政治灾难,当时社会混乱,人们丢农田而不耕作,学生每天街头高喊口号。余金叶生意一落千丈,生活开始困苦起来。李威因遭受余小兰抛弃跳崖不死以后,没再在村里当干事,还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他躲过了批斗这一难。
陈贵凤两岁大时,陈春辉受不了挨饿的日子,他带着小孩和余小兰回到了陈家村。
陈立雁许多年前就辞官归隐,在乡下发展木厂生意,承包大量木场林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因为有徐满仁的庇护,他陈立雁没遭到洗劫抄家,日子依然过得丰足安稳。
说到底陈春辉是他儿子,陈立雁是接受了陈贵凤这个孙女,却赶走了余小兰。余小兰并不知道陈立雁竟然利用两岁大的孙女性命,要挟陈春辉娶李红。陈春辉不得不答应,并立下条文日后不再和余小兰有一分瓜葛。
李红当时家境破落,哥哥消愁整天呆家中不出门干活,母亲怄气生病。而她心里还是很爱慕陈春辉,就答应了这桩婚事,且履约将陈贵凤视为己出抚养的条件。这场爱情战争看似李红赢了,可在她心里长出颗“毒瘤”,不定时的恶化发作,依然让她难受至极。
陈贵凤三岁大的那一年,陈夏辉和陈春辉决定迁至一线城市里闯荡一番。就此陈贵凤二十年来再没重返过一次故土。
不久以后,余小兰精神出现了状况。开始的前十年只会偶尔神经质的轻声咒骂一两个小时,后来的十年她只能依靠奶奶让李威捎给她的药物来控制,才能停歇异常行为。
不久国家出台严厉打垮迷信问仙寻仙的行动。余金叶情镇上的产业被查封没收,还强制在牢里呆了两年。
从此,余金叶母女落难。走投无路的迁回李家村的破屋里生活。而逐渐过上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