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谦平翩然进来,手执一盏浑似月色的灯笼,照着他纤长的身影。
穿的是官服,只是人清瘦,不胜衣。外头披着滚鼠灰色毛皮边的大氅,随着步伐,招摇。
明夷有些明白魏守言为何沦陷,而明娘子为何也沉溺三月了。其实哪能不明白,自己不是也曾经对他有过肖想只这张脸,便够杀伤力。
伍谦平的俊秀虽不能比四君子那精雕细琢相比,却胜在一股子劲儿。这就是明夷头一眼便觉得的阴骘之感,如今处久了,对他少了几分惧怕,才品出来,或许,这就是玛丽苏小说里常出现那俩字:邪魅。
比邪魅还有一丝不同,没有那么妖异,更添几分狠劲。就那种,这人不好惹,聪明点的人都会绕着他走的意思。
只有在撩拨她的时候,这狠劲便消散了,只留下一点点压迫感。
如果换了二十一世纪时兴的词,这人身上还能有三个字:荷尔蒙。
时之初的荷尔蒙感形于外,是健硕的身形、卓越的武功带来的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而内在却是温柔细腻,并不狠绝。正因如此,他才会被自己的伯父挟持,被亲缘所累,又会被韦澳绘制的乌托邦吸引,成为他人手中的利剑。
伍谦平的荷尔蒙感在于内,是可以山崩于前不形于色,可以不被任何感情所累,连自己的都能控制得恰到好处,极难击垮的一种人。所以,明夷要用他,又有些畏惧他。只有一点是笃定的,此人,必能平步青云。
作为一个商人,碰到伍谦平这样的大腿,不抱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但情感上,若把此人放在了心里,就彻彻底底成了悲剧。
想那么细致,不是一时的判断,而是每一次来见他都需要想一遍的程序。
从一开始听说明娘子与伍少尹有私,到第一次见面,之后以一个有求于人一个索要好处的名义二人几次三番往来。明夷不傻,在男女之情方面,经验不多不少,足够养出敏感来。
他二人之间太过微妙,近一些引火烧身,远一些便可能再拾不起这么好用的关系。
伍谦平当然能自控,他会在如履薄冰之时将情感控制到滴水不漏,会在志得意满之时想要索取额外的温柔,感情里的得与失对他都不过是额外的小事情。
正因如此,她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被眼前这人迷惑了,不能有丝毫的动摇。时之初出现之前,她差些把持不住,如果那时伍谦平积极进攻,自己就应当缴械了。时之初出现之后,她成了绝缘体,再难撼动。
她怕的是,时之初若真的回不来了,自己会不会如同溺水者一般,抓住眼前最有力的这一根救命稻草。
而这根稻草,靠不住也就罢了,最怕是让自己身心与前途,都给他的仕途当了垫脚石。她才必须在一切没发生之前,一次次提醒自己,认清这个人,无论他扮演出什么样的深情独钟,都不过是郎心似铁。
伍谦平走近了,当然不会知道她内心里已经演完一出大电影。打量着她,眉头不展,应当是嫌弃她在灯光下愈加苍白的脸。
“明夷这是到我府上给质天下拉生意来了”他轻飘飘问道。
明夷瞟了他一眼,心里烦躁,这人别来坏她的事。质天下如今不缺来质押的人,用屋契地契传家宝质押换黄金白银,对方没什么风险。放出去的是上官帮派的钱,有限,再过一阵就该捉襟见肘。急需收长安富户的投入,但初来乍到,信用未建立,极难。因此,魏守言这一笔,才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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