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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5章 日不落帝国和它的继任者(三十九)(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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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世纪40年代,当英国决定在巴哈马群岛建立统治之时,最先来这片新殖民地寻找机会的,也是来自百慕大的移民。

    然而,一如牙买加的情况一样,17世纪后半叶的英国,还没有余力对巴哈马的殖民地,提供有效的军事保护。

    以巴拿马群岛的位置,又不可能象百慕大那样,为西班牙海军所忽视。

    等到英国真正在拿骚和巴哈马建立秩序,则要到18世纪初了。

    在这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空当区,填补这里权力真空的,是以英国海盗为主的海上掠夺者们。

    当英国与西班牙发生战争时,英国与拿骚海盗们的利益,一般是趋于一致的。

    作为一名有荣誉感的海盗,会很乐意为自己的劫掠行为,披上一层爱国的外衣。

    问题在于,当英国和西班牙根据自己的需要,结束战争状态时,想要继承生存的拿骚海盗们,

    却很难不被那些,穿行于巴哈马群岛的西班牙商船所诱惑,也包括法国、荷兰商船。

    当然,如果海盗们愿意的话,英国倒是不介意给予以特赦,将他们变身成为岛上的农民。

    只是,在习惯了打家劫舍的生活后,大多数人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束缚。

    拿骚海盗的尴尬境地,让人不禁想起后世黑道大哥,杜月笙的“夜壶理论”:当一个人内急时,能帮助解决问题的夜壶就是一个宝。

    而当警报解除时,人们又马上会因为夜壶的臭,而避之不及。

    英国政府对拿骚海盗们的反复利用与制约,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决裂。

    “海盗g和国”及“海盗法典”,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海盗g和国”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名称。

    通常情况下,它所指向的是1706年-1718年间,在拿骚建立的以“海盗法则”,为行为规范的海盗社会。

    这种在实践中,不断被完善的海盗法则,又被称之为“海盗法典”。

    所谓“海盗法典”,本质就是海盗船长们,进行作业管理时,所定立的“船规”

    一般认为,最初以书面形式定立这些规则的,是后来被招安为牙买加总督的亨利摩根。

    公认的终极版本,则是巴沙洛缪罗伯茨船长,所定立的“海盗十戒”。

    这位船长,被认为是后世电影中,杰克船长的原型。

    海盗十戒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但最终必须遵守船长的命令。

    二、偷取同伴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

    三、严禁在船上赌博。

    四、晚上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

    六、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的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

    九、在战斗中残废的人,可以不干活留在船上,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

    十、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分双份,也有说一份半的,木匠、医生、水手长可分一又二分之一份,

    其它有职人员分一又四分之一份,普通水手每人得一份。

    “海盗法典”和拿骚“海盗g和国”的存在,最让人感兴趣的一点,在于它为世人,提供了一个“英美文明”社会,

    形成的浓缩样本,尽管这个社会在经济层面上,显得那么的非主流。

    由于加勒比海盗们,在个体上都是自由的,加之海上作业对成员之间的合作性,要大大超过陆地工作。

    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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