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猎人还不一定呢!”
陆元方解开了缠在腿上的袖口。
……
“在那边!”
劫匪大吼着,他们顺着陆元方留在雪地上的脚印跟着跑进烂尾楼的另外一个单元。
“让我逮到他,我绝对要那个兔崽子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被陆元方打了一枪却没有完全失去战斗力的劫匪愤然。
这就像是案板上的咸鱼突然跳起来用尾巴给厨师飞起就是一嘴巴一样,不但丢脸还很羞耻。
走进单元楼,持枪的劫匪眉头一皱,离开了雪地脚印到这里就消失了。
“挺聪明的。”
说着,劫匪低下头,用手指沾了沾滴在地上粘稠的液体。
“可惜,还不够聪明,那个小崽子受伤了,追上去。”
几个人顺着血迹一路跟过去,然而到了楼上,血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沾满猩红的衣服袖子。
“这是什么”
劫匪用枪口拨弄了一下那半截袖子,另外一名劫匪见状愤怒道“你不会跟丢了吧”
“艹,那孩子拿着枪,如果他被警方发现的话,我们tmd就危险了,你能不能靠点谱,是你说万无一失我才跟着你干的!”
“早知道如此,我还不如回去继续开黑车!绑什么架”
一时间,另外两名劫匪将满肚子的牢骚彻底发泄出来。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的的那个拿枪的劫匪面色越来越阴寒。
“都闭嘴!”
“他受伤了,跑不了,你们怕什么”
“说的轻巧,我回去开黑网吧,一年也能挣个个把万,被查了也不至于坐牢,最多拘留几天,这要是被抓了,可不是蹲几年那么简单,你以为我傻么”
当三个劫匪喋喋不休的争论时,一个漆黑的枪口从走廊的另外一段伸出,对准了其中一人的背心。
瓮中捉鳖,陆就是要以身犯险,把这伙劫匪引到自己想要的位置,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再拿下一人。
砰!
清脆而富有爆发力的枪声响起,陆元方瞄准的是对方的背心,然而实际击中的却是对方的后臀。
劫匪惨叫一声紧跟着身体失去了重心,这一瞬间,他想起来了小时候因为偷隔壁邻居的钱而被老爹吊起来打的场景。
现在,因为陆元方这一枪,他重新想起来了父爱的伟大。